男子谎称代购经适房诈骗158万
2009年08月11日 02:26新京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审批表、手续费、排号费、订金、首付款、购房款……21岁的房产公司经纪人刘某办经适房手续“环环相扣”,购房者“每一环”都要支付数万至数十万元,房子却无踪影。昨日上午,涉嫌诈骗房款158万元的刘某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其坦承:“还没有能力办经适房。”

“提醒”购房者别查询

2007年11月,38岁的公交公司职工赵先生,通过关系找到刘某,委托购买经适房,并在当月即将4万元“订金”交给了刘某。

此后的时间直至今年2月归案时,刘某先后以办理审批表、购房排号费、购房款等为名,共骗取赵先生94万余元。他还通过赵先生结识了欲购经适房的马先生和杨先生,以同样方式分别骗取二人31万和33万。

刘某昨日在庭审时称,他把假经适房审批表交给赵先生时,“提醒”称该表通过正当手续办理,不要再去进行查询,否则容易“出事”。而赵先生对此信以为真。

所购经适房全楼已住满

直至今年年初,赵先生才对刘某产生怀疑。赵先生说,今年1月11日,他在最后支付了两套经适房近40万元的房款后,刘某称三天内即可入住天通苑,但之后一直没有消息。

2月1日赵先生又与刘某联系,被告知房子将于近几天落实。2月3日下午5时许,一自称天通中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张民”的男子,通知赵先生2月14日到天通中苑售楼处看房,并称其所购经适房在天通中苑8号楼3单元。

赵先生说,他如约前往天通苑“收房”,发现根本没有天通中苑售楼处,天通苑物业公司也无“张民”此人。经探访,他所“购买”的天通中苑8号楼3单元已全部住满,赵先生当即报案,刘某随即被警方控制。

后经查实,刘某就是“张民”。刘某所骗钱财尽皆挥霍,归案时存折内仅有21万余元,以及购买的一辆现代酷派跑车。

“放心吧,我没事。”被带离法庭前,刘某不断向旁听席上的众多亲友示意。此案未当庭宣判。

刘某行骗流程图

2007年11月

称可办经适房收“订金”4万

2008年初

拿到“审批表”收“手续费”13万余元

2008年3月

称“审批表”批下,收“排号费”12万元

2008年5月

收40%首付房款25万元

2009年1月

称房产办下付全额房款近40万元(共94万余元)

审批表   张民   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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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太凌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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