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巴垂到胸部长得丑 "大象男"行窃去整容被捕
2009年08月06日 10:52湖南在线-潇湘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离婚案。女子说,丈夫和别的女子手挽着手逛街,被自己撞上了。而男子却说:“有哪一条法律规定,男人不可以和另外的女人手挽手逛街?” 这话把法官也雷到了。

按摩店,警方抓了卖淫嫖娼的。店老板说和自己无关。“店里50多个避孕套怎么解释?”面对检察官的问题,店老板语塞。

嘴巴垂到胸部,这个被告长得很丑。他说,偷东西,只是想多攒点钱,去整容。

近日,听了很多小案子,事情都不大,感触却颇多。

案件一

上周一,天心区法院,法官调解离婚案。

闹离婚的这对,男的是某单位一科长,40岁;女的是某公司职员,35岁。两人结婚10多年了。

2009年2月,男的以夫妻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女方不肯离。法院庭前调解。

“她常怀疑我跟这个女的有问题,跟那个女的又怎么样。”男子说,妻子这样不信任他,两人无法在一起生活了。

“不要脸!”男子没说完,妻子反驳,“,还被我逮住了。”

对于这一说法,男子没否认,反而冒出一句:“哪一条法律规定,男人不可以和另外的女人手挽手逛街?”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择日开庭。

旁听感言:无语。

案件二

上周三。天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外“正在开庭”的指示灯亮起。几个浓妆女子挤在门口朝里看。

“可以进去,坐着听呀。”“熟人不好。”一散发着浓浓香水味的女子说,不想让人看见她们。

被告是一对夫妇。检察院指控,两人从2007年11月开始,就在坡子街经营按摩休闲店。2008年4月以来,两人先后容留、介绍李某、王某等按摩女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点费”。2008年6月,公安机关查获正从事卖淫活动的按摩女李某、王某及嫖客刘某、龙某(均已被行政处罚)。

这对夫妻说自己只是开按摩店。“你店抽屉里50多个避孕套怎么解释?”检察官问。男子支吾着说:“自己用。”“你能用这么多吗?”检察官逼问。夫妇俩认罪了。法院宣判,夫妇俩犯容留、介绍卖淫罪。

旁听感言:走出法庭,几个女孩不见了。一句“熟人”,让人联想很多。

案件三

上周二,宁乡法院。一起盗窃案正在审理。法庭上,被告很丑,嘴巴如大象,嘴唇已垂至胸口。

被告姓罗,36岁,外号“大象”。他没读过几天书,衡阳人。检察院指控他和另外一周姓男子涉嫌盗窃罪。

2009年3月20日凌晨,罗、周、韦(另案审理)三人结伙,窜至宁乡县步行街,撬锁盗走电动车,价值800元。随后,几人又在一网吧旁撬锁盗车。

“为什么偷盗?”法官问。“这样钱来得快。”罗低着头说,他想赚钱,把这张大嘴整掉。

罗说自己从小没父母,也没户口,这副模样,让很多人都离他很远。

法院宣判,罗获刑两年半。

旁听感言:心里很酸。“大象”其实也可怜,真希望有人能帮他。

男子   被告   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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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蓓 赵卓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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