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情人开房遭传唤次日身亡续:二审将开庭
2009年07月21日 03:06华龙网-重庆商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记者 李双全 张思思 实习生 宋小蓉 谢秦川)女子同情人开房被疑卖淫,开县警方对其留置盘问后离奇死亡,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情人开房案”今日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前,一审法院认定开县公安局违法,并判其赔偿死者家属8.9万元。

死者石某生前在开县县城某餐馆当服务员。去年1月8日晚,石下班后乘坐情人张某的摩托车回和谦镇,当晚二人在该镇东方红旅社开房住宿。当晚12时许,温泉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称“东方红旅社有人嫖娼卖淫”,随后民警唐武群、冉龙炳赶到旅社查房,将二人带回派出所盘问,后将两人先后放走。石当晚失踪,第二天在派出所附近被发现躺在地上身受重伤,后不治身亡。去年5月12日,石的父亲将开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死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0万元。今年5月11日,开县法院在认定开县公安局对石某留置盘问办案程序违法,并判决赔偿石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8.94万元。

法医鉴定石某系高坠死亡,但究竟是自杀高坠、他杀高坠、意外或不明原因高坠?死者家属坚称警方不但没有说明高坠死亡的原因,而且连死亡时间也存有疑虑。昨日,其代理律师王陆俊说,医院病历记录显示石某是2008年1月11日凌晨0:55死亡的,但护理记录和临时医嘱单显示的时间则是2008年1月11日12:50。“死亡时间存疑对尸检结论影响很大”,王陆俊说,开县警方的违法行为与死者死亡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以此上诉,索赔50余万元。今日,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这起全国罕见的“情人开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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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双全 张思思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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