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合伙贩毒判死缓 庭上叫嚣要求判死刑
昨日,市五中院,法警将杨勇押进法庭 记者 刘嵩 摄
昨日,垫江男子杨勇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市五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后,杨勇不服,竟当庭要求法官:要判就判我死刑吧!
据查,现年38岁的杨勇是垫江县人,无业。1994年1月,因犯故意伤害罪,他被昆明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直到2002年12月刑满释放。2006年10月下旬,杨勇与费颙强、陈永波等人共谋贩毒。
同年11月10日,费颙强、陈永波、郭亮入住重庆市南岸区某酒店,并将毒品海洛因藏在该酒店内。当日22时许,费颙强、陈永波等人在宾馆房间内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并当场从房间挎包内查获868.8克海洛因。落网的杨勇跑到昆明等地躲藏,2008年7月22日晚在昆明被警方抓获。
昨日下午,市五中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杨勇与他人共同将毒品海洛因868.8克从云南运往广州、重庆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宣判后,杨勇表现得十分嚣张,他当庭表示不服,要求法官判他死刑,立即执行。此言一出,法庭内一片哗然:毒品真能把人变成魔鬼啊! (陈保发 韦学磊)
作者:
陈保发 韦学磊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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