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一贪"狱中忏悔:初次收钱手脚发抖
2009年06月03日 08:42成都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他曾经是打铁青年,靠自己一步步努力,当上了犍为县县委书记。

落马后,法院认定他受贿1804.8万余元,另有1238.3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他死缓。身处高墙的原犍为县委书记田玉飞日前在狱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反思、忏悔,并写下忏悔书,讲述自己的成长、犯罪经历。

成长经历:

打铁青年成长为县委书记

回忆起自己的成长经历,田玉飞称,他自小家境贫寒,不到12岁就去挑煤以补贴家用。1969年8月,年仅12岁的田玉飞为了告别艰苦的挑煤活儿,报名学打铁,当学徒工。“贫寒艰苦的童年并没有动摇我的生活信念,反而磨炼了我的意志。8年的铁匠生涯,养成了我不服输的劲头和细心钻研的习惯。”

田玉飞说,1979年,他成为乐山市乡镇供销公司的一名工人。一年后升为供销科科长,并在公司亏损的时候被任命为经理。他领着大伙努力干,公司当年扭亏为盈。1985年,乐山撤地建市,田玉飞被调到沙湾区二轻局任局长。沙湾区当时是一个新组合成立的区,各项工作基础相当薄弱。他在担任二轻局局长的三年,使二轻工业产值翻了四番。此后,田玉飞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了乐山市计经委物资处处长、计委交通能源处处长和计委副主任。1999年,田玉飞担任沙湾区区长。

田玉飞说,2001年底,他担任了犍为县委书记。三年下来,犍为县工业产值大幅度提高。截至2003年,犍为县的财政收入也翻了一番多。在乐山市委组织的全市11个区县目标综合考核中,犍为县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受贿经历:

第一次收钱,手脚都在发抖

“有生以来第一次犯下不可原谅的过错,开启了人生通往另一个世界本不应开启的大门。”提及自己第一次收钱,田玉飞悔恨不已。

田玉飞说,在他担任沙湾区区长时,某建筑公司老板一次性送给他50万元。这件事来得太突然,面对这50万元,究竟应该如何处理,他陷入了矛盾之中。田玉飞说,刚开始他拒绝,建筑公司老板说:“我们都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这是我个人的钱,只是表达我自己的一点谢意,这件事只有你我知道。”他最终经不起诱惑,收下了这笔钱。

“当时要说我心安理得,不是实情。”田玉飞说,接过钱后,他的手脚都在发抖,即使回到家里,仍有一种见不得人的感觉。“要说我不晓得党纪国法,那也是不可能的。”此后,田玉飞采取了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的方式进行自我宽慰,“又不是国家的钱,也不是自己索要的,而是朋友自愿送的”、“这是社会上的正常现象,并不妨碍我在工作中为党和人民作贡献”。

提心吊胆过了一段时间后,田玉飞就渐渐淡忘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犯下了不可原谅的过错,开启了人生通往另一个世界本不应开启的大门。现在回忆这个过程是多么痛心和不堪回首呀!”

狱中忏悔:

忽视了思想改造学习

“随着地位的上升与私欲的膨胀,我的长官意志、‘一言堂’的倾向开始萌发。”田玉飞说,从收第一笔贿赂开始,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他接受的钱财也不断地积累,以致达到受贿1804.8万余元的庞大数字。“我走向犯罪深渊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只注重抓经济方面的工作,忽视了思想的改造和学习,没有经得住私欲的诱惑,最终倒在了不该倒下的地方。

【案件链接】

田玉飞,原任四川省犍为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6年9月6日,田玉飞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财产差额部分和其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法院经审理查明,田玉飞受贿1804.8万余元,另有1238.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张兴友 黄春旭 刘德华 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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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雯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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