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拐卖犯罪向绑架麻醉手法转变
2009年05月23日 14:14金羊网-羊城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张维祝

本报讯 记者尹安学,通讯员雷华带、林春晓报道:5月6日9时21分,广东佛山市公安局石湾派出所接到外来务工群众周某报案,称其1岁的儿子失踪。派出所立即将此案立为刑事案件,刑警展开侦查。10时18分,拐骗幼儿后企图逃跑的嫌疑人徐某被抓获,被拐幼儿得到解救。

一小时成功破获被拐儿童案,是公安机关转变接报警和侦破工作的结果。

以往儿童妇女失踪,要过24小时才能立案,而儿童失踪、妇女被拐的最初几小时,是查找失踪者和发现犯罪线索的黄金时期。针对这一情况,在此次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中,只要群众到派出所、刑警队等公安机关一线单位报告儿童失踪、妇女被拐,接报警单位要立即组织查找,各级“110”指挥中心要根据情况及时在车站、码头、机场、高速路口等场所和部位部署查找工作。派出所、刑警队对儿童失踪、妇女被拐的案件,要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

警方介绍,近年来拐卖犯罪呈五大特点: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涉及地域众多,犯罪手段也由单一的诱拐、偷盗向采取绑架、麻醉、抢夺等手段转变;拐卖盗抢儿童犯罪突出,犯罪恶性程度加剧,拐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案件明显增多;拐卖、拐骗儿童,强迫从事行乞以及卖淫、偷盗、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跨国、跨境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屡有发生;强迫被拐卖妇女从事卖淫等色情活动增多。

如何识别拐卖犯罪

如果您在车站或车上看见以下情况,请报警:

1、怀抱婴幼儿的女子对孩子的哭闹不管不顾,长时间不喂奶也不喂水;

2、男人怀抱小孩,没女性陪同,表情紧张,神情可疑;

3、多名女性每人怀抱一个婴儿,另有随行者专门看管行李;

4、儿童一直哭闹,吵着要找爸妈,而随行大人神情紧张,表情极不耐烦,极力制止;

5、男子带一名或多名妇女随行,妇女显得惊恐不安,不敢言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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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维祝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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