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小出纳上班四个月 侵吞公款七十万
2009年05月22日 17:3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中新网湖州5月22日电(记者 袁爽 通讯员 吴名)一名保健品公司的小小出纳,上班才4个月,就卷走了公司公款70多万元。近日,这名“大胆”的出纳被浙江湖州市吴兴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收财产10万元。

出纳姓刘,今年40岁,老家在吉林省舒兰市,原先在老家的一工厂工作。上世纪90年代,由于工厂不景气,刘某买断工龄后失了业,期间靠打零工生活。1998年因故跟丈夫离了婚。

去年2月底,经朋友介绍,刘某进入广东一保健品连锁经营公司工作,并被公司指派到浙江湖州分公司担任出纳。为了工作方便,经公司允许,刘某以个人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将分公司的特许经营费、管理费等费用都存在了这张卡上。

“虽然每月的工资有二千多元,但与老家比起来,湖州的消费太高了。除去租房、吃饭和支付女儿抚养费外,每月所剩很少了。”刘某在庭上说,“17岁的女儿上高中是住校的,每月要寄钱给在吉林市的姐姐,让她帮助照料女儿。本来还有前夫帮衬,但去年前夫因在天津入室抢劫被判刑,女儿的抚养重担便全部落在我一个人的肩上,感觉压力很大。”

去年7月,刘某铤而走险,从银行卡上取走公款700337元后,便逃回了吉林。用1万多元钱租了房,和男朋友过起了同居生活。将其中的20万元交给姐姐,用于女儿的抚养费,其余的用于购车、买首饰、买手机等个人挥霍。

可是好景不长,去年12月,湖州警方在其租房内找到了她,并把她带回了浙江。她姐姐得知事情真相后,将17万元赃款退还给公安机关。目前该17万元及追缴的金首饰、手机等已发还给保健品公司。(完)

公款   刘某   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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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爽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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