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里关于操的解释并没有侮辱之意。
陈书伟再写“操”字状被接受
维权败诉写“操”字上诉状被福田区法院拘留15天
■新快报记者 黄琼
今年2月,著名消费者维权人士陈书伟起诉广东某电信公司再次败诉,他认为案子涉嫌被人操纵,遂在上诉状中写一“操”字。深圳福田区法院认为自己受辱,于4月23日将陈书伟拘留15日。获释后,陈书伟又写了5份含“操”字上诉状,而福田区法院已同意他用“操”字上诉。在经受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非议后,昨日下午,陈书伟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坦言,“操”字上诉是自己的一时之气,但法院因此迁怒并将其拘留就“太过火了”。
“操字是无话可说的不服”
陈书伟坦言,今年4月初,自己5个状告广东某电信运行商的案件全被判了败诉。在准备上诉状的时候,联想到自己从2004年开始,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的大大小小200多个类似案子均以败诉告终,他认为福田区法院有意刁难,感到很愤怒,想表达自己的情绪。他用“操”字只是表达自己的不满,而且,“操”字并不是骂人的话,字典中没有相关的解释。
对于为何要选择“操”字而不是其他,陈书伟表示,这是他的口头禅,也是他当时看到败诉的判决书脱口而出的话语,只能说是真情流露。
为写这个字,陈书伟咨询了专业律师。律师告诉他,法律并没有规定上诉状要怎么写,不能怎么写,因此就算只写一个“操”字上诉也没什么问题。
而对于为何只写一个“操”字不写上诉理由,陈书伟的答案很简单,他称一审时自己已经提交了所有的材料和证据,诉说了所有的事实及理由,即便是二审材料和证据也不会有所不同。“该讲的已经讲完了,我无话可说了,只有不服。”带着这种无话可说的不服,陈书伟斗胆写下了“操”字。
“我也没想到会搞这么大”
一个“操”字引来如此大的风波,是陈书伟始料未及的。他坦言,这只是自己表达愤怒的另类形式,按他的设想,法院也就是像以前那样以各种理由不受理而已,最坏的打算也就是被拘留3-5天。但他没想到法院给了他最高处罚,司法拘留15天!在他被拘期间,法院向城内各大媒体发布新闻,“把我关了再发通告,不给我话语权,让我没机会解释……没想到他们会搞这么大!”
事至如此,因此事而声名大噪的陈书伟,被很多人认为是哗众取宠、炒作,对此,陈书伟表示,从始至终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炒作此事,事发后,自己也是向深圳中院申诉,希望通过复议来解决此事。而由此引发的关注,无疑是法院单方面宣布的结果,“我人都在拘留,还怎么来炒作?”
作者:
黄学民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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