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蚁粒神"系假冒保健食品 华润超市被判赔
2009年05月12日 16:16法制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付中 通讯员王喆 刘勇)因出售的“蚁粒神”系假冒保健食品,华润超市有限公司和其下属的京通华润万家生活超市,一审被判向消费者双倍赔偿购物款1360元及误工费1000元。

记者今天获悉,消费者已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7年10月24日,刘先生在华润万家超市出租的柜台,以每盒68元的价格购买了十盒“蚁粒神”,其中两盒贴有华润超市的价签。

售货方向刘先生出具了收据,并在收据上写下“假一赔十”,华润万家超市则出具了发票。

因服用“蚁粒神”后出现不良反应,刘先生于2007年11月向北京市药监局朝阳分局进行了举报。

市药监局朝阳分局稽查办公室回复称,该产品属于未经批准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宣传内容夸大。

当刘先生拿着回复来到超市时,发现出售“蚁粒神”的柜台已撤掉。

因与超市人员交涉未果,刘先生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药品监督机构确定的内容,超市出售“蚁粒神”的行为应视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因此,朝阳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判决生效后,由于二被告均未自动履行判决内容,刘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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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中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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