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持做护肤后颜面受损 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费
2009年05月12日 03:28京华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 裴晓兰)身为主持人兼演员的赖女士自称在北京柏易姿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柏易姿公司)进行光子嫩肤治疗后,面部遗留色斑,因而起诉要求后者退费。昨天,宣武法院受理此案。

赖女士诉称,今年2月23日,她通过柏易姿公司员工介绍,到该公司了解光子嫩肤仪器事宜。

经该员工讲解得知,如果她消费7200元,该公司将提供一种光子嫩肤仪器,并负责为其进行光子嫩肤治疗。但付费进行治疗后,她感觉到面部、腹部烧灼感,疼痛剧烈。

赖女士说,柏易姿公司曾派人陪同她到医院就诊并支付了医疗费、交通费等。此后,她多次到协和医院等处就诊,但已遗留面部色斑。

赖女士认为,她作为一名主持人和演员,经常主持电视节目和参加影视剧的演出及代言广告的拍摄。柏易姿公司的严重失误不但给她身体、精神造成极大伤害,还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她起诉要求该公司返还7200元,承担诉讼费。

昨天,柏易姿公司的经理连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公司不应担责。连女士称,柏易姿公司主营仪器销售,并不做美容。“赖女士认识公司一名员工,该员工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为赖女士免费做了美容。”连经理说,公司的仪器有卫生部门许可,赖女士与公司没有签约,“她皮肤受伤完全是员工的技术问题,与公司无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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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裴晓兰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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