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王安武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视频截图)
2004年至案发前王安武任西乡县粮食局局长。本报记者 李勇钢 摄
本报记者 李勇钢
2008年夏,汉中市纪委在查办西乡县赈灾粮“短斤少两”问题时,发现了该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的系列经济问题。让办案人员吃惊的是,这名粮食局局长,竟然曾是一名犯有流氓罪的强奸犯,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一个曾经的“强奸犯”是如何进入干部队伍的?又是如何一步步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的?这些未解之谜,无疑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遐想空间。
从“流氓、强奸犯”摇身一变成为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这个“漂白”过程,用了20年时间。2008年底,王安武因涉嫌在赈灾中贪污受贿而落马。此时,距他当上西乡县粮食局长已4个年头。
4月9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安武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作为一名曾经的刑事犯、一名被原单位开除了公职的刑满释放人员,王安武竟然能顺利地再次回到原单位上班,并先后任县五金公司经理、县商贸总公司副总经理,最后当上县粮食局局长,这其中的故事耐人寻味。
从刑满释放人员到总经理
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打”中,23岁的王安武因涉嫌流氓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在被羁押前,王是西乡县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
据西乡县法院1984年给王安武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王安武是因为涉嫌流氓罪而被收审的。法院查明,王从1979年到案发被抓,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强奸、猥亵未婚女青年4人。其作案手段包括给受害人水中下安眠药、给受害人强行拍摄淫秽照片等。法院认为,王安武犯罪情节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知情人回忆说,王安武被收审后,其所在的西乡县五金交电公司,随后对王安武作出了“开除公职”的决定。服刑两年多后,王安武被释放回家。
出狱后,王安武成了一名小商贩。
在“下海”一段时间后,许多人惊奇地发现,王安武又成为五金交电公司职工。
被原单位“开除公职”后的王安武是如何再回到原单位参加工作的?由于时隔多年,许多单位已撤并,人员流散,所以具体细节一般人说不清。
西乡县一些离退休老干部回忆说,王有个舅舅当年是县上的一名科级领导,后又官至副县级。王“回原单位”可能和他舅舅的帮助分不开。
原西乡县五金交电公司的几名老职工讲,回公司上班后的王安武先后做过营业员、采购员等。到了1992年,由于业务能力强、善于经营各种关系,30出头的王安武升任县五金交电公司的业务股长。
在“砸三铁”、“选能人”风行全国的特殊年代,1993年夏天,33岁的王安武作为“能人”,在西乡县招聘县五金交电公司总经理的“比武”中“脱颖而出”,成为这家县属企业的总经理。
在县五金交电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王安武“好色”的本性没有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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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勇钢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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