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妹妹心生爱意 两度性侵未遂被判刑4年半
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县一男子与同母异父的妹妹同住,疑因对妹妹心生爱意,不满她交男友,竟然两度破门侵入妹妹房内意图性侵。他的妹妹高喊“我是你妹妹啊!”才唤醒他的良知而罢手。板桥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该男子四年六月徒刑。
法院调查,该男子有毒品前科,他跟母亲住在一栋三楼公寓,同住的还有小他数岁、还在就读大学的同母异父妹妹。该男子疑似喜欢妹妹,不满妹妹交男朋友,去年六月间要找妹妹理论。
被害人当时隔门回应“有话直接讲就好”,不愿开门,不料该男子竟然将房门撞开,将妹妹扑倒在床,同时以双手掐住妹妹的脖子。他的妹妹不断挣扎,还高呼“你在干什么”、“我是妹妹”,后来该男子才离开。
半年后某日晚间,该男子不仅再度撞破房门,还赤裸下半身,把妹妹扑倒在床上,一手掐颈、一手捂嘴,喊着“脱衣服、脱衣服”。
被害人一直抵抗,该男子脱不下她的衣服,伸手进衣服里乱摸。被害人高呼:“我是你妹妹,你这样做是做什么?”该男子才放开手转身离去。
法院审理时,虽然该男子表示自己并没有要性侵妹妹之意,但法官认为他第二次侵入妹妹房间,已经着手性侵,后来才中止,因此性侵未遂行为明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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