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抢劫绑架强奸女司机 专抢非法营运车
2008年12月04日 16:25新民网 】 【打印

共同抢劫非法营运客车,绑架、强奸女驾驶员。12月4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二中院获悉,乐振江、黄茂应被市二中院以绑架罪、强奸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0年,同时分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曾经两次被判刑劳改的乐振江与黄茂应经过事先谋划,于2006年12月4日上午驾驶一辆外地牌照的小型面包车,外出游荡寻机抢劫非法营运的司机。当天中午,两人将车辆停靠在宝山区杨行镇湄星路旁,乐振江以租车为名拦下一辆无营运执照的轿车。乐上车坐到驾驶员右侧座位上,黄坐在后排座位上,要求驾驶员驶往宝山区富锦路。当轿车行至月浦镇一条偏僻小路时,两人要求停车,乐振江随即将该驾驶员推向后排,用衣服将她头部蒙蔽,黄茂应则持刀威逼她,当场劫得这辆轿车以及该驾驶员随身携带的现金400余元和一部价值9800余元的手机等财物。乐、黄两人又将这名驾驶员蒙蔽头部、捆绑手脚、封堵嘴巴,绑架到事先租借的宝山区一民居中。

次日上午,乐振江将劫得的轿车切割拆散后变卖得款1000余元,与黄茂应两人平分。当天下午,乐用驾驶员的手机与其家人通话,索要赎金10万元,并不断变换交付赎金地点,直至同月9日上海市警方将其抓获。在此期间,二人还多次对该驾驶员殴打、强制猥亵、奸淫,致其轻伤。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胡彦珣 通讯员 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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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彦珣通讯员梁宗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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