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名18岁少年弑父救母被从轻判刑3年
2008年11月16日 12:02武汉晚报 】 【打印

吸毒男子熊某索取毒资不成竟然拿刀刺伤前妻,18岁的儿子小熊为保护母亲与父亲发生打斗,并将其刺死。昨悉,考虑到事出有因,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简称东新法院)一审判决,熊某因故意杀人罪被从轻判处3年。

去年10月31日凌晨1时许,东湖开发区汤逊湖社区51栋某单元响起敲门声,房主徐女士开门一看,发现又是前夫熊某。他一开口又向徐女士要钱吸毒。遭到断然拒绝后,熊某竟然抄起水果刀将徐女士刺伤。

在另一间房中的儿子小熊惊醒后冲出房间,看见父亲正在行凶,立即冲上前去护母。熊某见状后又刺向了小熊。徐女士从背后死死抱住熊某,小熊夺下了父亲手中的水果刀。熊某仍不停手,情急之下,小熊挥刀向父亲胸前乱刺。熊某倒下后,小熊还是向其背部猛刺数刀。熊某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当晚8时,小熊投案自首。

此案庭审时,徐女士一直痛哭不止,并数次下跪为儿子求情。小熊的辩护律师也拿出两份证明,一份出自小熊居住地的村委会,一份出自他曾就读过的高中,这两份证明都证实他平时无不良行为,遵纪守法,希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处罚。

东新法院认为小熊仍有主观剥夺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故意。但综合案发现场的各种因素及被害人熊某存在的严重过错,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从轻判处小熊有期徒刑3年。(记者 郑发)

熊某   救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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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发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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