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中嫌犯眼睛突然受伤
警察被判坐牢申冤九年
短短1分钟,李世江的一生被改写。之前,他是一名刑警,之后,他成了一个阶下囚。
事情过去整整九年了,一切似乎已成定局,但李世江仍不死心,他把那1分钟在大脑里反复播放,这让他进入了一个痛苦的循环之中——越回忆,他越觉冤枉,而越觉得冤枉,他就更逼着自己去回忆。
九年来,这个循环从没有停止过。
■法院一审观点
李世江身为警察,“理应作风细致严谨,在取回钢笔时,应当预见挥手将会碰击尤的严重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使他人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
■李世江上诉理由
他认为案件中的几个关键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犯罪动机;2、伤害了尤的到底是手还是笔;3、尤眼皮上的瘀血原因。”
一次平常的提审
1999年5月12日,南通市看守所。
38岁的刑警李世江和同事张健全一起走进了看守所大门,他们此行有两个任务:分别提审两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叫尤志刚,是李世江于8天前的5月4日亲手抓住的一名盗窃嫌犯。
提审完第一个嫌犯后,李世江和张健全坐在看守所的3号提审室,等着看守所管教把尤志刚押来。
尤志刚时年30岁,盐城射阳人,腿部有残疾。5月4日下午4时许,芦泾乡果园村村民打110报警,称有一名“瘸子”在村里卖自行车,估计是在销赃。在派出所值班的李世江和一名联防队员立即出警,到达现场时“瘸子”早已不知去向,李世江便和联防队员骑着摩托车一路追过去,终于在一处民房里抓住了这个“瘸子”。
群众口中的“瘸子”就是尤志刚,被李世江抓住时人赃俱获:一辆还很新的山地自行车,还有一大本发票。
李世江的同事初审尤志刚时,他交代了自己曾因盗窃和销赃在上海被警方处理过的前科。
尤志刚被看守所管教带进提审室时,李世江看了一下时间,上午10点55分。
前面的审讯进展并不是很顺利,一直到了11点30分,尤志刚并没有交代多少实质性的问题。两名刑警开始了对他的劝说和教育,尤志刚突然大哭了起来,并向李世江要香烟抽。
“我有顾虑,因为张林(化名)他们一帮人太厉害了,我很担心我家人要受到他们糟蹋,我本身很对不起我的家里人,如果再有什么我就无法弥补了,”尤志刚说,张林是上海的一个犯罪团伙的成员。
作者:
言科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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