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治(右一)及另两名同伙。
幕后指挥夏克明。
北京晨报10月16日报道“因为经济往来或知道了点事”,44岁的本市人员夏克明伙同弟弟及两名同伙大开杀戒,在9年时间内连杀8人并肢解抛尸。在8名被害人中,有他们的生意伙伴、情人甚至妻子。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百万元赔偿受害人家属
由于罪行极恶,昨天,4名被告人手上和脚上分别戴着镣铐依次被法警押进法庭。看到旁听席上的家人或朋友,他们有的微笑着点头示意,有的则抬起手打着招呼。而受害人家属则瞪大了眼睛,怒视着他们。在庭审过程中,当被告人叙述碎尸过程时,有的受害人家属则用手捂住耳朵,表情痛苦地将头深埋下去。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4名被告人都予以认可。“我没什么辩解,向受害人家属说声对不起。”对于每位受害人家属提出的高达上百万元的赔偿,夏克明表示,他和被害人杜某共同投资的公司现在市值达上亿元,他有19%的股份,有能力赔偿。
生意伙伴最终被杀
8名被害人中,有5名都曾是夏克明的合伙人,他们之所以被害,用夏克明的原话说,都是因为经济往来或知道了点儿事。
被杀的第一人刘某与夏克明曾在服刑中认识,后来一起做走私生意。1999年12月,夏克明因伙同刘某走私货物被天津海关审查。据夏克明说,自己被抓是刘某举报的,只要刘某不说,自己就会被无罪释放。“我给我弟弟夏克治打了电话。他说,干脆把他做掉算了,我同意了。”
随后,夏克治纠集杨辉和陶纯将刘某劫持到房山十渡附近,用绳子将刘某勒死,最后将尸体抛弃在北戴河附近。
几个月后,夏克明又将他的上司李某杀害。夏克明曾在一家外贸公司做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据夏克明说,李某借了自己300万元一直不还,就指使弟弟等3人把李某杀害并抛尸。
2001年,米某与夏克明合伙在怀柔投资建了三栋别墅,米某负责建筑设计。别墅建成后,贪婪的夏克明与米某发生了纠葛。2002年12月6日,按照夏克明的授意,夏克治等3人将米某骗出勒死并抛尸。作案后,夏克明给了米某前妻100万元,米某的公司也转让给了夏克明。
为了独吞生意伙伴吴某诈骗来的巨额财产,2003年12月,夏克明又指使夏克治等3人将吴某及女友骗到大兴区亦庄某楼房内,将两人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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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斐 高志海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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