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频道记者 丁瑜东方今报记者 楚涛 整理报道
临刑档案
赵秀莲,女,1969年1月25日出生,39岁,小学毕业,农民,平顶山市鲁山县人;2007年7月12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逮捕。2007年12月25日,因故意杀人罪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发】女店主被害商店内
平顶山市鲁山县梁洼镇西街村,很多村民依靠周边的煤矿拉煤致富。2007年6月25日上午,该村一家小商店的女主人李红(化名)死在自己店中。鲁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人员现场勘察:死者身上有10多处刀伤。
刑侦技术人员发现,商店内的物品和现金都没有丢失,店内没有抢劫迹象。附近群众反映,李红平常做人老实,没有与邻居结下什么冤仇,只是与丈夫张山(化名)的前妻有过矛盾。
在附近煤矿拉煤的张山听到李红被杀死在家里后,立即赶了回来,他失声痛哭地说,肯定是前妻赵秀莲干的。他赶到赵秀莲居住的地方,没有找到赵秀莲。
2007年6月27日,赵秀莲在登封市被抓。“李红是我杀的,她该死!”见到民警,赵秀莲说。
【原因】婚姻失败全因一个女人
2008年6月20日,平顶山市公安局看守所内,记者见到了39岁的赵秀莲。提起往事,赵秀莲泪流满面。
1988年9月,她和前夫张山在鲁山县农村结婚,并生了两个女孩,张山在附近的煤矿打工,她也到煤矿上给外地拉煤的货车装煤。2000年冬天,她又生了一个儿子,但是她和张山的感情一直不太好。
2006年10月18日,张山与赵秀莲办理了离婚手续,赵秀莲带着三个孩子还在老房子里生活,“离婚不离家”。
赵秀莲离婚后,每天和村里的妇女一起到煤矿上装车。张山很快与李红结了婚,并在村头开了一家小商店。邻居说,赵秀莲离婚前有一段时间离家,李红就出现在张山的身边,是李红抢走了她的丈夫和家庭。于是,赵秀莲将婚姻失败的原因归咎于李红。
在街上,赵秀莲和李红每次见面,都要互相指桑骂槐地吵上一架。
【行凶】携带尖刀闯入商店杀人
只有杀了李红才能让前夫回到自己身边,于是,赵秀莲经常携带一把尖刀监视着前夫张山的动静,寻找机会,伺机下手。
2007年6月25日上午,赵秀莲看到张山去煤矿干活,她立即掏出手机给男朋友李鸣打电话说,我要报复李红,快过来帮我在外面看着人。
李鸣在电话里劝她不要做傻事,但此时的赵秀莲已经变得疯狂,挂掉电话就走进了李红的小卖部。“老黑(张山)在家吗?”赵秀莲问。“没在,骚娘儿们。”李红在屋里回答,并随口骂了一句。
赵秀莲也不吭气,进屋掐住李红的脖子,抽出尖刀对准李红头部就刺,没想到刀把断了,她随手又拿起柜台上的一个白酒瓶,照着李红头部猛击,顿时李红晕倒在地上,当她看到柜台上也有一把尖刀时,拿起来照着李红的腹部猛刺。
【对话】
我还是走了绝路,留下三个可怜的孩子
(记者简称“记”,赵秀莲简称“赵”)
记:丈夫和你离婚,你有责任吗?
赵:我有责任,我不该离家出走,我对不起三个孩子。
记:伤害你的是张山,你怎么要杀李红?
赵:因为张山力气大,我杀不了他。
记:你对李红的怨恨是什么?
赵:她也是离婚的,她勾引了我家“老黑”(张山)。
记:你想过杀人的后果吗?
赵:想过,我知道杀人要偿命,我提前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和摩托车都卖了,把钱留给三个孩子。
记:你对这个事后悔吗?
赵:后悔。当时生活在一个村子里,经常见面,我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看到他们(张山和李红)幸福的生活,心里十分不平衡和嫉妒。
记:你想对你的家人说点什么?
赵:对不起娘家人,父母和妹妹曾多次劝我,离了婚带着孩子好好生活,可我还是走了绝路,留下三个可怜的孩子,毁了这个家。
作者:
丁瑜
编辑:
印权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