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妻诉宋祖德名誉侵权案在沪首次开庭[组图]
2009年08月13日 13:38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8月12日,原告谢晋之妻徐大雯的委托律师富敏荣在庭审中宣读起诉书。

电影大师谢晋辞世后,“娱乐大嘴”宋祖德、刘信达先后在博客、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多次发布有关谢晋“性猝死”等言论,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12日,谢晋之妻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日,宋祖德、刘信达并未出庭,二人代理律师崔勇庭审中未出示任何可证明谢晋“性猝死”的证据。为维护谢晋的名誉权,徐大雯诉请法院判令宋祖德、刘信达二人立即停止侵害并撤销其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博客上的侵权文章;同时要求两被告在其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博客上以及在有关媒体的醒目位置刊登赔礼道歉的公开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50万元。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新华社记者陈飞摄

8月12日,缺席被告宋祖德、刘信达的委托律师崔勇(左一)在庭审中。 新华社记者陈飞摄

资料图:“娱乐大嘴”宋祖德。 中新社发 崔鹏森 摄

新华网上海8月12日电(记者刘丹)电影大师谢晋辞世后,“娱乐大嘴”宋祖德、刘信达先后在博客、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多次发布有关谢晋“性猝死”等言论,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12日,谢晋之妻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当日,宋祖德、刘信达并未出庭,二人代理律师崔勇庭审中未出示任何可证明谢晋“性猝死”的证据。为维护谢晋的名誉权,徐大雯诉请法院判令宋祖德、刘信达二人立即停止侵害并撤销其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博客上的侵权文章;同时要求两被告在其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博客上以及在有关媒体的醒目位置刊登赔礼道歉的公开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50万元。

2008年10月17日17时30分许,谢晋一行40余人入住浙江上虞国际大酒店,参加次日在谢晋母校举行的“春晖中学百年校庆”。10月18日早晨,酒店服务员在酒店1909房间发现谢晋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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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丹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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