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盂县煤矿办公楼爆炸排除人为因素[组图]
2009年03月22日 13:36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山西省盂县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层的三间办公室爆炸现场。 程瑜

近邻盂县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不足30米的南娄镇涧沟村农民郭海林家房屋玻璃全部被震碎。程瑜

新华网太原3月22日电 (记者胡靖国) 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了解到,经省、市、县公安机关认真调查,初步认定3月20日阳泉市盂县发生的煤矿办公楼爆炸事件,是一起由非法购买、储存雷管引发的爆炸事故,完全可以排除人为爆炸的可能性。3月20日16时30分左右,位于阳泉市盂县南娄镇的东方振兴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发生爆炸,导致3间办公室受损,面积约50平方米,共造成4人死亡。

目前,警方正在进行深入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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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靖国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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