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侨报:日美密约处理事关东亚政治互信
2010年03月23日 07:38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3月22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日前刊出署名文章说,日美密约损害了东亚安全环境;同时,导致日美签订密约的矛盾并没有消失。因此,民主党政府在揭露自民党政府错误作法后,人们更关注的是,日本今后能否杜绝这种错误作法?这是关系到日本与整个东亚能否进一步加强政治互信的重大问题。

文章摘编如下:

3月9日,在接受专家委员会提交的日美密约问题报告后,日本外相冈田克也召开记者会,正式承认密约存在。这是日本民主党政府采取的富于政治勇气的措施。

此次被曝光的密约,达成于20世纪60年代,是美日冷战战略的产物。战后初期,美国远东战略方针的变化,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1,1945-1949年,重点在于改造与监视日本,防止其再度成为美国的威胁;2,1950-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朝鲜战争爆发,美国远东战略转变为所谓“周边战略”,强调在中、苏、朝等国家周围部署战略轰炸机,以对这些国家进行封锁、堵遏;3,1957-1960年,强调采用战术核武器在远东抑制类似朝鲜战争的局部战争爆发;4,1961-1967年,实行所谓柔软反应战略,以美国本土的战略核导弹和部署于太平洋的北极星潜艇为威慑力量,在亚洲大陆配置前进基地,准备对付“从核战争到游击战争的任何阶段的战争”。

美国的远东战略方针,附属于其整个冷战战略,所维护的美国战略利益,与日本战略利益比较,有一致也有差异之处。美国当时的战略利益在于,全面增强对以苏联为首的东方阵营的遏制力量,建立美国在世界的霸权地位。日本当时的战略利益在于,依靠美国保护,争取稳定安全的国内外环境,保障日本经济继复兴之后,持续高速增长,以赶上欧美发达国家。

这种战略利益的差异,在 1960年《日美安保条约》第一次修订时,导致美日之间产生一定矛盾。矛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美军及其装备在日部署的重要改变,以及美军在日本领土外作战而使用在日基地时,是否必须与日本政府事前协商,并征得日本政府同意。日本认为需要,美国则认为应视当时情况决定。

日本民众强烈反对日本政府屈从美国要求,反对牺牲日本的利益与民族尊严。在这一压力下,修订后的《日美安保条约》,确定了“事前协商”原则。

“事前协商”原则的确定,虽然使当时的日本政府保住了几分颜面,但实际运用时,特别是在美日当局的做法违反日本宪法与重大外交原则时,日本政府往往陷于两难境地,一方面,要维护与加强日美同盟;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招致国内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于是,签订密约,变成了弥缝上述矛盾的必要手段。

借助这种手段,矛盾虽得以暂时弥缝,但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因密约暴光,日美政府在国内、国际的可信度严重跌落。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国家何尝不是如此!当然,任何国家在安全等事关国家根本利益的问题上,都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透明度,但是,对“事前协商”原则、“无核三原则”这样对本国公民与国际社会公开宣布的重大原则,以密约手段有意违反,是无法以安全需要来解释的。

应该看到,上述密约损害了东亚安全环境;同时,导致日美签订上述密约的矛盾并没有消失。因此,民主党政府在揭露了自民党政府的错误作法后,人们更关注的是,日本今后能否杜绝这种错误作法?这是关系到日本与包括中国在内的整个东亚,能否进一步加强政治互信的重大问题。(王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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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少普   编辑: 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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