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国外大学倒闭对我国的启示
2009年11月09日 09:25珠江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熊丙奇

《环球时报》报道,澳大利亚4所私立大学5日因破产闭校,致使约2700名外国留学生失学,其中包括近千名中国学生。

澳洲这4所私立学校的破产,对我国内地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十分现实的警醒意义。从目前的情况看,鉴于澳洲完善的教育管理体系,私校倒闭给学生带来的影响不会很大,在这次倒闭事件中受到影响的学生,其文凭以及后续的教育也会获得澳洲政府的妥善安排。可是,我们对大学的破产闭校准备好了吗?

经过10来年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到2008年,已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663所。与此同时,我国的生源数开始逐年减少,它将直接影响大学招生人数。在生源的压力下,可以预见,有一些高等学校将萎缩,并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宣布破产——这还不包括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造成的破产。

来自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不完全统计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民办高校的招生状况下降严重,普遍下降幅度在一半左右,其中民办大学较集中的西安下降最多,招生数量只有往年的两三成,在一些大学城,已出现人去楼空的“冷清”景象。

按照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如果进行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破产,除非被政府或其他教育机构“接盘”,否则很难安排学校破产之后的学生,因为高校与高校之间并没有学分互认制度,也没有自由转学制度。一所破产学校的学生,怎样转到另一所学校求学呢?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专门谈到“变更与终止”,其第五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法律已预见到学校的终止,可现行的教育管理制度,还未实行对接。针对越来越现实的大学破产、关门问题,我国高等教育有必要探索大学自由转学制度、学分互认制度,这既是建立高等教育市场竞争机制的需要,也是学校退出之后,保障受教育者权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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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丙奇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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