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9岁女儿练摊,讨到公道又如何?
瓜农式小贩、社长式小贩、学生式小贩,当他们各自与城管式执法发生冲突时,即便他们反抗程度一样、身心或皮肉受伤害程度一样,但受众同情心会因角色不同而持不同的态度。这是一个按身份站队的时代,不是以法理站队的时代。
刘雪松 凤凰评论特约评论员
与“暴力执法”相关的舆论,在中国有一种同仇敌忾的味道。但“父亲带9岁女儿练摊”这次,显现出前所未有的分裂。
舆论分裂,与暴力冲突的执法一方,究竟是城管队员、还是综治办人员的区别无关,与究竟是执法人员先动手、还是练摊的父亲先动手,也没有多大关系。却与这位父亲的身份有关。并且,由这位当事人的特殊身份,让一个特殊的新词广为传播——新闻碰瓷。
追究“什刹海练摊”谁先动手,是一个做无用功的过程。这种技术层面的事,如果拿来判断整个事件的是是非非,就将一个严肃的社会管理命题,沦为一地鸡毛的街头打斗。而事实上,执法暴力泛滥,并不是由拳头大小决定、而是由权力大小决定的。
这起新闻事件的主人公,其实有两位。一位是父亲,一位是9岁的女儿。前者最初在舆论中出现的身份是“北京一杂志社副社长田先生”,后来的身份被臆想并传播成“新京报田姓副总编”。等到这些身份回到“某民族书画杂志社副社长田予冬”时,这个人物,已经在公众的印象中,以概念化的思维方式,判断出具有着运作“新闻碰瓷”的特殊背景。
这与瓜农之类的小摊小贩,完全不是一回事。所以,田予冬明知在什刹海这样的风景名胜区练摊违法,还要带着9岁的女儿去试法,这在许多受众眼里,便不再是养家糊口谋生计的弱势群体,而是有着“得瑟”的意味。
许多人宁愿为一个真正的小贩被殴而拼命与官方死磕,并且不论前因后果谁对谁错,也不愿为一个以“孩子社会实践”为理由、却有着权力背景的人说一句好话。
这是一种撕裂的感觉,一种超越于事件本身的分裂情绪。它与这场舆论分裂的另一方表态的诸如“堂堂北京为何容不下一个9岁孩子社会实践的地摊”、“别让暴力侵入孩子的心灵”等煽情之词一样,都是一种缘自表象的情绪宣泄。
瓜农式小贩、社长式小贩、学生式小贩,当他们各自与城管式执法发生冲突时,即便他们反抗程度一样、身心或皮肉受伤害程度一样,但受众的同情心,会因为社会角色的不同而持不同的态度。这是一个按身份站队的时代,不是以法理站队的时代。社长式小贩,此次如果不是与学生式小贩捆绑在一起,可能田予冬强调自己的这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很难在以往一边倒的仇恨城管情绪中,找到坚强的支持者。这便是“什刹海练摊事件”真正具有标本意义的新闻价值所在。
但是,舆论分裂,并不代表人们要么站在了练摊的父亲与他的女儿一边,要么站在了执法部门一边。按习惯性的一边倒情绪,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这杆大旗下,估计除了类似于武汉那位做了7年小贩生存依然艰难、最后被城管收编了去的,一般情况下,民意的队伍,城管轮空的可能性比较大。眼下,为屡曝暴力执法的这支队伍公开相挺者,不仅需要城管般不惧良知的勇气,还需要有不畏世人唾骂的胸怀。这种境界,很少有人做得到。
所以,围绕“什刹海练摊”的舆论分裂,是一次典型的身份认同的情绪性站队。这支队伍,只有权力与平民之分。“副社长田予冬”,同样像站队被轮空了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一样,被置于一个强势的权力、与另一个强势的权力相抵销的尴尬处境。表面上看,很多人在支持“田副社长”,其实是在力挺他9岁的女儿。人们找到了“学生社会实践”这个容易引起情绪共鸣的敏感点的同时,也找到了宣泄对城市管理执法长期积蓄的“民愤情绪”的反攻软肋。许多阴谋论者以观察家的姿态,将其归结于所谓的南方系北方系的站队,便难免落入悲情与矫情。
追究“什刹海练摊”谁先动手,是一个做无用功的过程。这种技术层面的事,如果拿来判断整个事件的是是非非,就将一个严肃的社会管理命题,沦为一地鸡毛的街头打斗。唾沫浪费在这上面,最多只能判断殴斗过程中谁先发制人。而事实上,执法暴力泛滥,并不是由拳头大小决定、而是由权力大小决定的。
同样,即便涉事的执法人员,真做到了“先对孩子说声对不起”,也不可能解决暴力执法对社会和法治的伤害。如果要对这个9岁的孩子说声对不起,那么,这支粗暴的执法队伍,早就应该向发生在中国的、目击打死打伤小摊小贩的所有孩子说声对不起,对所有受到伤害的小摊小贩的未成年后代说声对不起。他们欠下的法治债、感情债,不只什刹海练摊的9龄童这一个。他们欠下的,是整个社会。
但是,“副社长田予冬”,无法为这场“债务运动”担当清算者、或者打抱不平的角色。人们反而在他身上,看到了另一种带有身份和权力色彩的、与城市管理执法所表现出来的“不合作”情绪。这是许多围观者,让城管大旗轮空、又让“副社长田予冬”揭竿反抗旗帜同时轮空的特殊心态。这种微妙的关系在于,人们渴望具有一巴掌能够搞得定局面的权力去制服暴力执法,却不愿见到带有权力色彩的力量,用戏碰的心态去展示对暴力执法的肌肉。这就是“副社长田予冬”被指称“新闻碰瓷”之后辩解不清的尴尬所在,也是这起事件所表现出来的民众“凡权力不合作”的时代性格。
与权力的不合作,是对法治缺失的一种情绪叛逆,也是对城市管理中暴力执法久而不治的情绪抵抗。不明确限定暴力执法属于一刀切式的违法红线,而用细碎的法则去界定附着在类似事件身上的细节是否合法,这是一种本末倒置。
暴力执法,是执法犯法。这种情形下,再公平公正的法,也会被弄成恶法。恶法非法,不如无法。如果城市管理中的恶法行为可以司空见惯,那么,恶法对于民众的一次次伤害,就会成为这支所向披靡的队伍,向民众敲个不停的一声声丧钟;人们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之间的那种撕裂带来的疼痛感,便会蔓延到权力与民众之间。
要么被恶法劈头一个巴掌,要么让劈头一个巴掌就能摆平恶法猖獗的权力惊醒。前提是,那些倒在暴力执法拳脚之下的生命、那些撕裂般的痛楚,能够成为民众叩响权力大门的声音,成为足以唤醒权力的警钟。
一个巴掌拍不醒。那么多诸如瓜农这样的生命都拍不醒,“副社长田冬予”这双客串之手,实在显得书生气了些。即便为9岁的女儿讨到个公道,那也不是真正的公道。 转载请注明出处
带女儿练摊 讨到公道又如何?
他们欠下的法治债、感情债,不只什刹海练摊的9龄童这一个。他们欠下的,是整个社会。这是一个按身份站队的时代,不是以法理站队的时代。[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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