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腐败需从政改破题

网友评论()2014.07.02 第169期 总第169期 作者:王石川

反腐的尺度(来源:资料图)

6月30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徐才厚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他是十八大以来,军方落马级别最高的领导干部。

除了徐才厚,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也被开除党籍。在中共73岁生日前夕清理门户,反腐决不厚此薄彼,被官媒定义为“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而舆论也颇多好评,赞叹声见于网络上下。据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高官已有36人,其中不乏副国级官员。尤其此前不久,中纪委一周内打掉3只老虎,“一分钟连打二虎”--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被调查,更令坊间热议。

与赞叹声相随的是建议,“反腐没有厚此薄彼,去病更要标本兼治”,以及有论者感叹,“反腐是不错,就是成本太高。培养一个干部,花钱送丫上党校、读博士不说,还得把一个区、一个县交给他练手。好不容易成长到副省级了,也腐败到该落马了。说起来大快人心,可从培养到办案,俺们花了双份钱,就落一痛快,您说值吗?”千夫诺诺不如一士谔谔,此类声音,在狂欢中显得弥足珍贵,值得倾听。

当然,打老虎不等于止于治标而不治本,用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话就是,“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至于培养成本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有精辟论述,“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如果搞不好,领导干部的岗位就真会变成高危职业。”正因为如此,反腐更需防腐。

“上医治未病,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等到病入膏肓才反腐,效果显然不佳,只会出现反腐越反越腐的病灶,甚至被讥为“纵火之后再救火,然后表彰救火英雄”。古代的例子不少,比如朱元璋迷信“刑乱国用重典,重典治吏”,认为“吏治之弊,莫过于贪墨”,对贪腐者实行“剥皮实草”、株连之法,但只是短期见效,以至于朱元璋最后感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嘉庆刚上任时励精图治,大举反腐,据专家介绍,“高潮过后,一切如旧,甚至连他亲手树立的廉正模范也一个个腐败”。

防止腐败需从政改破题,所谓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首先必须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堪称最有力的反腐利器之一,业已被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官员财产如果只是内部申报,而不是公之于众,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就是空话,官员财产公开相当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而钥匙交给了公众。为确保官员财产公开具有正当性,必须通过立法使这一制度具有法律强制性。

其次,可借鉴香港经验。香港被誉为廉洁之都,全球清廉指数排名一直居前,正在于香港对腐败零容忍。不过,40多年前的香港并非如此,那时候贪渎丛生。香港的反腐经验很多,比如设立廉政公署,维持其独立和公正性。再比如对腐败零容忍,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曾表示,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处理”。香港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主席施祖祥认为,“零容忍”是一种态度:“今天你是小,慢慢大的时候你就不觉得大。贪污就是贪污,小也是贪污,大也是贪污。”(《中国青年报》2012年6月27日)

最后,从司法改革等方面发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不独立公正,官员即便贪腐也难受到应有处罚。此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检察体制改革的相关描述,以及其后加大纪检部门的话语权,对反腐不无裨益。公众还关心,如何才能真正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如果监督很疲软,一切都是奢望。

“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尽管反腐不可能一蹴而就,但须有紧迫感。防治腐败需从政改破题,说易行难。正所谓自己的刀割不了自己的把,改革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民意推动,更需要上下力量合并,否则即便设计出了较为理想的整改方案,也会政令出不了中南海,或者无法打通最后一公里。

王石川

凤凰评论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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