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澳报:扁家父子要选民意代表能否如愿?
2010年03月26日 07:27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3月25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25日刊出署名富权的文章说,被人们形容“很会选举”的陈水扁,现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却仍对选举难忘怀。他除了加紧运作其儿子陈致中在今年底参选高雄市议员,还筹谋自己要参加2012年“立委”选举,两人能否如愿,存在诸多条件。

文章摘编如下:

被人们形容为“很会选举”的陈水扁,虽然已遭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并褫夺终身公权,现仍被羁押在看守所,但却仍然对选举难以忘怀。他除了是加紧运作其儿子陈致中在今年底参选高雄市议员之外,还筹谋自己要参加二零一二年“立委”选举。

前当局“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昨日在与台南的媒体记者茶叙时就透露,陈水扁对参选“立委”非常有兴趣,他认为如果可以进入“立法院”,在“立院”监督当局的问政空间下,很多事都可以拿出来讲。就此,已出面号召并发起筹备台南“陈水扁ABC俱乐部”的陈唐山表示,陈水扁对台南的影响力,绝不能低估。

陈水扁要在二零一二年参加“立委”选举并能当选,在理论上是可以成立的。这是因为,正如陈唐山所言,陈水扁在台南拥有很强影响力,他如果是在台南市参选,即使是以无党籍身份参选,当选机率都将会很高,甚至有可能会拿下台南市得票第一名。

何况,据当局“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年一月公布的第八届“直辖市”、县市选出的“立委”名额重新分配及选举区检讨变更案,依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户籍统计人口数为基准,第八届“立委”选举,大高雄市获分配“立委”名额将减少一名,大台南市则增加一名,其余县市名额则维持不变。

也就是说,由台南县、市合并后的大台南市,区域“立委”席次将由现时的五席增加到六席。这增加的一席,如是由陈水扁去争取,并不妨碍民进党现时所占有的议席,相信民进党并不会有意见。何况,台南是陈水扁家乡,而台南泛绿选民对陈水扁有一种莫名“崇拜感”,不管他是否被判罪,只要他参选,他所在选区泛绿选民都将会把手中选票投给他。而民进党即使出于种种原因而不便以党的名义提名他参选,但也不会对以无党籍身份参选的陈水扁说三道四,甚至当地党组织和党员也将会或明或暗为他助选。因此,如果不存在法律障碍,陈水扁要在大台南市参选下届“立委”,当选机率将会很高。

但是,陈水扁能否参选,关键是在于他是否符合台湾“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所规定参选资格。按规定,有下列情事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一、“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外患”罪,经依“刑法”判刑确定。二、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三、曾犯“刑法”“妨害投票自由罪”、“投票行贿罪”,经判刑确定。四、犯前三款以外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但受缓刑宣告者,不在此限;等等。

对比上述规定,陈水扁将受到其中第二款及第四款约制。因为陈水扁已于去年九月十一日被台北法院一审判决公务员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诈财、伪造文书、收贿、洗钱等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终身公权,并科罚金新台币二亿元。但是,先决条件是陈水扁的官司在终审定谳并维持对其有罪判决必须服刑之后。

换句话说,倘在第八届“立委”选举参选人登记之前,陈水扁案子尚未能终审定谳,他就将仍是有权参选。这就将导致发生两个后果:其一、在二零一二年“立委”选举之前,陈水扁案终审定谳,确定他丧失参选资格。其二、以台湾地区司法制度及司法实践,司法机关根本不可能赶在二零一二年之前全部完成陈案司法程序;而且,陈水扁极有可能会利用这个司法程序漏洞,故意拖长上诉程序,让司法机关根本无法在二零一二年之前完成终审程序,陈水扁要想参选并当选“立委”,就得其所哉。

不过,倘司法机关仍能得及在陈水扁的“立委”任期内终审定谳,维持罪名成立并须入狱服刑,及褫夺公权的话,陈水扁就得终止“立委”资格并入狱服刑。

同样,陈致中要参选高雄市议员,也将遇到上述问题。陈致中在扁案中,因被控洗钱等罪并被一审罪名成立,被判两年六个月徒刑,及罚金一亿五千万新台币,但却并没有被褫夺公权。而且,由于高雄市议员选举在今年底就要举行,因此司法机关已来不及终审定谳,故他完全有资格参选。

至于能否当选,则没有其老爸那样有把握,或许其所在选区绿营选民,会将对陈水扁的崇拜和同情移情给他,因而给他投下一票。他当选后,即使终审仍判有罪并须入狱服刑,仍可循“颜清标模式”,在狱中“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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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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