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或迁居:协助灾民免于流离无依
2009年08月31日 09:01华夏经纬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立法院”通过“莫拉克风灾重建条例”,不少灾民团体却在议场外抗议,对法条授予了当局强制迁村的权力,而灾民却毫无参与机会表示不安。为协助灾民而定的专法,却无法取得灾民的信任,显示重建工作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稍早救灾太慢挨批,现在是重建抢进度被呛,“刘内阁”对自己何以动辄得咎一定深感不解。同样的,若站在灾民的立场,方才历经丧失亲人和财产之痛,马上又要面对可能被连根拔起、移植异地的剧变,怎么会不感到茫然与愤怒?事实上,当局和灾民之间并非没有交集,双方的共同期待都在使流离失所的人得到妥善安置;只不过,灾民情况各异,不同村落、族群的灾民对前景的想象与计画各不相同,当局恐怕无法用一套“统一格式”来解决所有人的问题。

既然双方的目标有交集,灾民的疑虑就不难透过沟通、协调来化解。重要的是,风灾重建条例规范的只是急难处置的原则,并未授予当局独断独行的权力;因此相关单位在落实执行时,必须因地制宜,在尊重村民意见的前提下充分沟通,对于迁村的灾民尤应配合提供多元选择,使他们不致在重要关头难以抉择。

迁村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由于民众对故乡的感情,对工作、产业及生活环境的依恋,过去当局多次规划或进行集体迁村,多半以失败收场。也因此,迁村几已沦为政治上的一个空洞口号,不断被呼喊,官民双方却都不曾积极面对。然而,随着近年天灾的急剧化与极端化,包括这次小林村灭村的惨剧,当局和人民都了解要以更严肃、积极的态度面对此事,避免悲剧重演。

迁村之路坎坷,但多年来也累积了几个较受瞩目的成功案例,可供参考。以新竹县五峰乡的天湖部落为例,因贺伯台风受灾,三十五灾户历经漫长十年的等待才完成迁村。但有了天湖部落的借镜,尖石乡嘉乐村煤源部落的迁村,仅花了四年即完成。两村现在都成为轻钢架结构、小木屋造型的美丽社区,让人惊艳。五年前遭艾利台风重创的台中和平乡松鹤部落,全村七十五户全倒,有四十户选择迁到离村十二公里的两楼式组合木屋,有了安居的满足。

由上述例子可知:一,一个村落的迁移,多则十年、少则三五年才能竟其功,每个案例都召开会议四、五十次,当局要不厌其烦地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才会有成果。二,最大的问题往往卡在用地取得,像天湖部落即足足苦等五年,松鹤部落是“以地易地”才取得建地。因此,“风灾重建条例”要排除土地取得之限制,确有其必要。三,居民的意见必然相当分歧,当局没必要勉强全村居民采取同一步调,但可以提供诱因的方式鼓励迁移,诸如选择离乡较近的公有地作为交换等,使灾民在“住耕分离”的前提下仍能兼顾原有的生计及产业。

灾民的参与当然极为重要,因为他们是整个重建、迁居工作的主体,当局要了解他们的意向,才可能知道自己的任务目标为何。当然,灾民也应该对未来作长远计议,为家人和下一代找到一个更安全的居住地。此时,地方意见领袖、部落长老的角色尤其重要,应该运用智慧整合村民意见,以明智决断和当局交涉。

迁村重建需要的不只是资金和土地,需要的更是智慧、关怀及前瞻的信念;因此,除了当局的协调及灾民的意志,公益团体和民间志工的爱心更不可少。以往例看,一个重建工作基本时间单位若是五年,这已超乎“总统”的一届任期;要维持这么长久的关注热情而不褪,恐怕唯有民间的力量才有可能。这次民众及企业对灾区的爱心,如能化为长期的认养服务,并结合社运团体透过网路对当局保持鞭策,这场灾难的集体创痛也许可以早日平复。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彭远文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