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澳报:以司法手段截断陈家再次转移赃款之路
2009年07月02日 09:21华夏经纬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新华澳报刊载评论员富权文章成,陈水扁的贪贿案即将审结。尽管从“程序正义”的角度看,检调和法院在办案和审案的过程中,在程序上确是有一些瑕疵,但从“实体正义”的观点看,陈水扁及其家人的贪贿、伪证等犯行,已是确凿无疑。因此,某些瑕疵并不妨碍“司法正义”的成立。尽管民进党意图以陈水扁的“司法人权”来予以掩盖,但终究也难以掩藏陈水扁贪贿的事实。这一点连陈妻吴淑珍也心知肚明,写信给陈水扁责骂他图当“烈士”而不顾家人,要求他尽早认罪。

然而,陈水扁却不为之所动,相反还意图作最后一“搏”,就是企图能保住已转移到海外的巨赃款,“留得青山在,不怕无柴烧”,即使自己可能被判较长刑期而享受不到,也可为其儿孙后代留下后路。先让陈幸妤带其三个小孩出去,陈致中、黄睿靓夫妇万一也被判刑入狱,陈幸妤再将其女儿也接到美国, 将来陈致中夫妇官司解决之后,再赴美全家团聚,将来也不会再回来了。因此,便导演了其女儿陈幸妤要求“出境”大戏。除了是利用陈幸妤容易情绪失控的性情,在前往看守所探望他时轻易地调动起她的歇斯底里性格,表演了一场“情绪崩溃”的悲情戏目,以图引发世人同情之外,还亲自出马,写了封“一一九”的求救信给马英九,要求“马兄”能法外施恩,下令“法务部”让陈幸妤到美国注册读书,在绿营中煽起悲情。

陈水扁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要利用陈幸妤要到美国留学的“一生最大愿望”,让其在到美国“读书”期间,待到台湾驻美记者跟踪采访她的兴趣渐渐消淡,有所放松之后,就到银行处理那笔据说多达八十亿元新台币的资产,将之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至少是不能被冻结。另外,也是要把小孩带离台湾,她的长子赵翊安已到了入学年龄,今年九月就要进小学,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实际上,随着案情的深入侦审,陈水扁转移到海外的赃款越揭越多。除了是陈致中所承认的存在瑞士的五点七亿元新台币之外,还有美国的八十亿元,日本则是更多。其中,在瑞士的五亿七千万元,陈家已声称将会汇回台湾,尽管至今仍是说说而已,尚未付诸行动,但毕竟是已经曝光,并已亲口承认,因而是不可能实施再次转移的了。现在最亟待处理的,就是存在美国的八十亿元,及在日本的另一笔巨款。

在日本的巨款,因有陈水扁的死党金美龄、许世楷等帮忙,应属暂时无忧。而在美国的八十亿元,陈家本已有其代理人黄芳彦为之看管,但美国已经注销其签证后,他已成为“黑人”,没有身分代陈家到银行办理任何手续。陈致中夫妇曾以“注册入学”为由,前往美国处理户口,但陈致中夫妇已被实施出境管制,陈水扁就只有寄望于当时尚未卷入“扁案”,仍享有出入境自由,恰巧也要到美国考试的陈幸妤的身上了。但前段时间陈幸妤在赴美国考试期间,由于最喜欢拍摄她歇斯底里地吼叫的电视记者盯得很紧,陈幸妤来不及再次转移赃款。因此,只能改变计划,待到陈幸妤正式到美国留学后,等到每天跟拍的媒体已经欠缺新鲜感而厌倦、有所松怠之后,再行转移赃款。而陈幸妤一来确是有着要到美国留学的愿望,二来在陈家声名狼藉之下,在台湾的日子很不好过,连儿子赵翊安要到学校上学也受到同学的排斥,心情很不好,也希望能到美国以读书来躲避,因而陈水扁就确定把再次转移资产的重任交给了陈家最后一个未被起诉,也未被实施出境管制的陈幸妤。

然而,检方对扁家动向早就了如指掌,突然控告陈幸妤犯有伪证罪,而陈幸妤为了自救,也承认了伪证罪。这就正合检方的“合尺”,当即四面导致,也成了被告及被管制出入境。于是,就有了陈幸妤在探监时情绪崩溃、泪洒现场的一幕,更有陈水扁亲自致函马英九,声称倘陈幸妤去不成美国,她可能会想不开,可能会导致三种后果,一是情绪失控而精神错乱,二是自杀,三是可能带三个小孩自杀,希望马英九与“法务部”让陈幸妤到美国注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马英九却是以“同情,但在法治下无能为力”来应对之。从法治观点看,马英九的反应是无可厚非的,因而连那些经常“逢马必反”的“挺扁派”,也不敢指责。但是,却会在社会上引发“人情”争议并发酵。而伪证罪也不是算大罪,并非一定要管制出境不可。因此,“法务部”已有所考虑。

为了阻止陈水扁一家再次转移其在海外的赃款,台湾司法部门应从法律程序入手。比如,透过艾格蒙联盟通知美国,冻结陈水扁一家的存款户口,以防止其再次清洗黑钱;又如,透过国际刑警组织的渠道(台湾当局虽然不参加国际刑警组织的年会,但仍有与其发生业务联系),知会美国方面,以陈幸妤己被列为被告,依照美国的入境管理法律,应当吊销她的学生签证和入学资格。由此,陈水扁即使是写多几封求情信」,这张“悲情牌”也将打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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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富权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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