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司法藏镜人”是谁?
“前总统府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在法庭上爆料说,有“司法院”及“法务部”的“高层”在“公务机要费案”帮阿扁出点子。民众这才发现,原来我们的“司法”界高官们也搞政治人物关说、乔事情那一套,教导阿扁如何脱罪,难怪“司法”革新喊了那么久,一点用都没有。“司法首长”根本不尊重“司法独立”,又要人民如何信任“司法”?
“司法界”高层教导被告如何“脱罪”,这不是第一桩。三年前,新偕中建设负责人梁柏熏到法院作证时也说,他因官司缠身,请“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帮忙摆平官司,陈哲男安排两次餐叙,各有两位“司法院”高官及包括“部长”级的两位检察系统政务官参加,帮忙出点子。
当时,梁柏熏不肯说出这些“司法”高层的名字,因为说出来,“会掀起司法界大地震”。台北地检署虽分案调查,结果查了三年,什么也没查出来。这一次,林德训同样不愿说出人名,看来检方也很难追查下去。
社会大众非常好奇,这些“司法藏镜人”到底是谁?竟敢违背了法律人的良知,跨越“不碰司法个案”这条界限。“司法”的核心价值就是“司法独立”,法官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预,即使是“司法首长”或法务高层人士也不能过问审判中的案子,何况是帮忙出点子,教唆避罪。
梁柏熏当时“有案在身”,这些“司法”高层竟与一名被告餐叙;光凭一点,这些赴宴的人就该予以严惩。林德训虽说阿扁是向这些“司法”先进“请益”,但当时吴淑珍已起诉,阿扁自己也是“潜在性被告”;当阿扁谈到案情时,官员们难道一点警觉性都没有?竟还继续教导阿扁如何脱罪,显然这种官员也不适合留在“司法”界。
“司法藏镜人”是谁?马英九应该下令彻查,把这些人逐出“司法”界。
作者:
联合报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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