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6 总第678期 编辑:魏巍

惊心动魄的剧情加上暗含现实关照的题材,使得扫毒影视剧俘获了大量观众,而近日在广东陆丰“第一大毒村”博社村上演的一部现实中的扫毒大片,同样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此次行动声势之浩大,为近年所罕见,据媒体报道,抓获了18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3吨冰毒、23吨制毒原料。乡村变“毒村”,让很多人感到汗颜,而在法治社会里,“制毒村”又凭什么能够招摇“成长”?[详细]

“制毒村”撕开了乡村沦陷的现实

民国时期,一些学者和新闻记者面对着农村的凋敝,不禁哀叹:农村破产。而博社村的情形,破产已经不足以形容,只能说是沦陷了。

在此次广东警方的统一行动中,不仅是异地出警,而且甚至启用了直升机。

过去,人们对乡村的印象无非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过去人们对乡村的印象无非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所描写的:“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这几乎成为绝大多数中国人对于乡村的梦想与梦像。

现在,“制毒村”颠覆了固有认知,将沦陷的乡村呈现在世人眼前

然而这部扫毒大片所呈现的乡村景象,则颠覆了人们的固有认知。民国时期,一些学者和新闻记者面对着农村的凋敝,不禁哀叹:农村破产。而博社村的情形,破产已经不足以形容,只能说是沦陷了。所谓破产者,主要是指经济上的贫穷。而沦陷,则意味着,这一地区在道德上全面倾覆。

制毒贩毒行为,在世界各地都存在。但终究是一种见不得光的行为。但在博社村这么大的一个社区,制毒贩毒几乎公开化,有村民甚至明目张胆地把原材料或是半成品公开摆放。这表明,对于这样一种行为,在这样一个小的地缘共同体或血缘共同体中,已经得到了高度的认同,不少村民对此已经没有了道德上的压力。最严重的道德堕落,不是有人在做不道德的事情,而是对于种种不道德的事情,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不以为忤,进而仿效、参与。

“第一毒村”是如何炼成的?

一个“制毒村”竟然能招摇“成长”,它何以成为今天的模样?

发家致富的“迫切愿望”下,法律与道德被无视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陆丰市甲子地区就被国家禁毒委列为全国17个毒品危害重点地区之一,当初贩卖冰毒现象时有出现,后经历警方的系列扫毒行动,当地毒情有所缓解,一度让陆丰不再列为国家禁毒委挂牌的重点整治地区,但此后毒情反弹,缉毒形势趋于严峻。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反弹,一种解读认为可追溯至该村的“传统”,媒体的报道提到,“早年该村以拐卖妇女和走私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起家并‘发财致富’的人,影响了村里的整个风气。”而地方的禁毒工作汇报也有类似的表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整体素质低,存在利益驱使和‘一夜暴富’的思想。”

劣币驱逐良币,基层政府成为保护伞,守法村民生活难以为继

博社村的制贩毒活动多为“家族式”经营,不少家庭直接或间接参与制毒也结成了“利益链”,只要村里村外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村民被煽动出来围聚、堵路拦截,甚至是暴力抗法,让当地禁毒部门头痛。根据媒体报道,原博社村支部书记蔡东家、副书记蔡汉武等村干部涉毒落网,也暴露出博社村制贩毒活动的“保护伞”问题十分严重,当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同样成为涉毒重点村的西山村,甚至长期没有村“两委”班子。

从该村毒品加工分工明确,老弱妇孺全参与,以及广东省公安厅证实整个博社村内有两成以上家庭直接或参股从事制贩毒活动这些信息不难看出,制毒在这个村子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地方产业。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毒品可能带来的罪恶被消解,犯罪成为一种文化气候。博社村这种文化独特性与外界格格不入,它也必然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村里守法成本高,守法村民生存艰难等现象颇为普遍。

村民的“团结”是基于血脉,更是基于利益

博社村只有“蔡”姓,文化封闭性不可忽视,但若简单将犯罪行为全然归咎为地方文化特色,恐怕太过牵强。尤其是部分村民所缔造的“共同体”,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当地村民对待毒品问题,以及与执法者对抗期间所表现出的团结现象,既是传统的,更是现代的,表面上看,村民的团结是基于血脉,而真正主导这种团结现象的,归根结底还是利益,它是人逐利冲动的结果。

那些手握AK47的村民处在一个传统的熟人社会,但他们在履行“防卫”职责的时候,则是“职业群体”,他们“战斗”过程中的团结,用社会学术语来说是“有机团结”,即一种利益考量和分工合作所导致的团结。

乡村大规模有组织犯罪的根源在哪儿?

其实在全国少数地方也有类似的景观,形形色色的“骗子村”、“乞丐村”,其生成模式与博社村的贩毒现象大抵相近,它们都经历了由个别犯罪带动多数犯罪,继而形成犯罪文化气候的转变。

在只有两千人口的温江村,因为抢劫被刑事处理的有一百余人。以一个村民作为一个点,就可以牵起整张网络。在这张网中,差不多任意三个人都可以组成三角的亲缘关系,“老乡犯罪网”也因此形成。

法律的权威如同一束美丽的花朵被闲置幽暗的地窑之中而趋于凋谢

基层政权正在远离国家的利益,同时也没有贴近社会的利益,他们日益成为既脱离了原来的行政监督,同时又未受到任何社会监督,相对独立的、内聚紧密的资源垄断集团。以基层政权体系内某一级官员为绳头而组成的呈分散状上下延伸的纵向关系网及其横向关系网系结象一根根粗大的藤萝附在国家政权主干上,并从中吸收着私利的营养。

在乡村社会里,法律的权威如同一束鲜丽的花朵被闲置幽暗的地窑之中而趋于凋谢。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基层政权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的权力,虽然法律没有赋予它相对独立于更大的政治实体——国家的地位,但它仍然有能力使用自己的方法、程序和人员治理地方确定空间内的事实,而不是依据法律统一衡量确定自己的权力界限。

村落体借助民间权威、宗族势力、社会精英有组织地进行对抗

包产到户改变了整个农村社区的组织结构,家庭作为第一环境担负起生产、生活、培育后代的主要功能,第二环境则由乡村之间、亲属之间、邻里之间的联系所取代。在这样的格局中,家庭要在经济生活中取得成功,就需要较多地依赖家庭成员的素质,而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组成的第二环境又将这种依赖放大了。

村民为了进行生产协作和寻找新的发展机会以使自己先富起来便不得不寻求亲属关系、血缘关系的支持。因为家族的生存、维持和保护功能在争取稀有物时越来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沉寂长达20年之久的家族势力便逐渐抬头。在某些农村家族实际上起着整合乡村社区的作用。家族组织犹如一张笼罩四野的网,家庭就象一颗闪烁的星辰点缀其间。

血脉与利益的结合,使传统社会并未让位于法理社会

随着现代化民主国家的强势推进,法治精神和科学意识的持续灌输,家族意识与现代文明在交汇中冲突,在碰撞中共存。传统的礼俗社会并没有让位于法理社会,传统的家族意识并没有被科学精神所取代。人们行事的方式依据的是习惯和传统;基层政权在处事上也基本上凭借着习惯,而少有法律的规诫和权利的关注。

现代化并没有带来传统的家族房支、姻亲与邻里关系网络的破坏,而是促进了这一系列非正式的地方性制度进入功能再现的过程。如博社村的现状,如果任农村社会的法律、道德水平堕落,后果非常严重。农村社区本来就是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而结成的共同体,有非常强的凝聚力。如果得不到正面价值观的引导,这种凝聚力就有可能散发出“负能量”,社会危害性尤其大。此地举村制毒,而公安人员进村多次查案未果,甚至遭到围攻,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反思乡村治理,遏制犯罪文化蔓延

传统乡村社会文化中有着目光短浅和不思进取的成分,这种文化特色决定了,一旦零星的犯罪得不到抑制,它就可能演变为一种致富经验,继而蔓延成为地方文化气候,并导致群体性犯罪现象。

公共治理的失败,使乡村社区形成“逆淘汰”

从小环境来说,基层党政组织涣散无力,宗族组织在这里倒是发挥着作用,但由于没有价值的支撑,走向了反面。正如广东省公安厅在通报中所说:“宗族势力霸道操控村务”。而基层政府比如镇政府、派出所等,则无所作为,一些工作人员成为保护伞。可以想象,由于没有有力的公共治理,农村社区在道德上就会形成“逆淘汰”:作奸犯科者发家致富,遵纪守法的良民境遇艰难,从而形成了一种负面示范,一步步地拉低了道德水准。

从大环境上来说,全社会在资源的分配上,整个农村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的贫困和匮乏与此不无关系。众所周知,贫穷,尤其是社会不公导致的贫穷,是道德堕落与犯罪的温床。

防止犯罪文化蔓延,理应成为乡村治理的目标

经济上的输血、造血自是必不可少,让村民有替代性的、合法的途径谋求发家致富,可以大幅度减少他们铤而走险的冲动。然而更重要的,无论是基层的、还是全局的,有关农村的公共治理都要得到明显的改善。以公共治理来提升村民的法治、道德水准,以村民的法治、道德提升来促进公共治理改善。

必须看到的是,传统乡村社会文化中有着目光短浅和不思进取的成分,这种文化特色决定了,一旦零星的犯罪得不到抑制,它就可能演变为一种致富经验,继而蔓延成为地方文化气候,并导致群体性犯罪现象。因此,总结此次扫毒行动,除了要注意权力保护伞,以及执法懈怠等现象外,它也启发每个人去思考乡村治理问题,防止形成犯罪文化气候,理应成为乡村治理的目标。

一次扫毒行动让人记住的,不应该只有丰硕的成果,更应该关注的是,乡村如何进行重建,如何在法律失位和道德沉沦中得到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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