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关于环卫工人三双湿袜子的感想
2010年02月26日 11:52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鄢烈山

开年来,一张题为“感动新年……”的图片被众多网友力挺,他们称淮安市清河区环卫处清扫一队42岁的女环卫工孙美兰,“最值得尊敬、最可爱的人”,因为在被网友“偷拍”时,她已经连续4天清扫积雪,而当天她三次更换被雪水浸湿的袜子。

读了这样的报道,我并不感动,感想倒是夹着感伤翩翩而来。

我看到,就是各单位及社区的保安,四季服装都很整齐,所费不菲;当然这就像保险公司要员工穿像模像样的西服,都是工作需要。那么,给环卫工配置防雨衣裤和鞋子,不也是工作需要吗?都是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为什么待遇差别那么大呢?

同时,我也想到上世纪下放到我们公社的知识青年与我这种“回乡知青”的区别。武汉知青与本土知青判然分明。下放知青可能会有手表,冬天一般会有毛衣、大衣穿,天寒时女生多戴那时流行的“风雪帽”(毛线织、护头耳);我们公社下放的都是武钢子女,他们多有父兄的劳保用品防雨衣裤和深筒胶鞋。城里知青下放,于他们是抛弃学业远离亲人受苦,但在本土青年眼中,他们是高一等的人,事实上不久他们大多也招生招工走了。用回乡知青贾平凹的话说,这是命不同,好比同是瓷砖,有的被贴在客厅书房雅洁得很,有的被贴在厨房厕所,从此受污垢被嫌恶。这种“命”不同的不平等似乎并未减少多少。一个农民身份的人,在城里找到一份环卫工做已大不易,虽然辛苦待遇低,一般不会被欠工资吧。

春节长假后上班,新华社记者到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访,门口保安告知:“过了正月十五才会正式上班,现在只留了少数几个值班人员。” 记者进一步发现,超时放假的政府机关不在少数。这些被财政供养享受高于环卫工数倍薪酬待遇的公务员,连穿皮鞋上班都不用,还怕什么湿袜子?有数据说,国企职工占全国城镇职工8%,而他们的收入占了全国城镇职工年收入的60%以上。刚公布的《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镇最高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6931.45元,城镇最低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000.83元”,相差近10倍。同是中国人,“命”的好坏咋就相差这么大呢?谁来可怜可怜那些必须穿湿袜子扫雪的人呢?

想当年,在苏联老大哥帮助下造一座长江大桥是多么自豪的事,如今在长江上建桥比小孩子搭积木还容易;当年知青跟农民修堤筑路,一锹一筐地多辛苦,现在都是现代化机械施工,修海底隧道修高铁也不用搞人海战术。科技进步了嘛。可是,城区街道和公路扫雪机呢,是造不出还是没外汇进口,还要靠人工扫雪?

发达国家立法规定,公共场所之外,居民有各家自扫门前雪的义务,我们许多城市早搞过“门前三包”责任制,可是往往沦为运动式执行……

不感动,反发了这么多感慨,我要声明,绝无贬低这个敬业的女环卫工之意。(作者系著名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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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鄢烈山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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