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功能已变异的高校驻京办也应撤销
2010年02月01日 10:12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熊丙奇

最近有关撤销驻京办的议论十分激烈。但在所有的议论中,大学驻京办很少被提及。

笔者猜想,原因有二,一是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主要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的管理。大学不是“各地政府”,所以,也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二是很多人或许并不知道大学也有驻京办。

实际上,大学有驻京办,尤其是在985高校、211高校之内,并不是什么新闻。首先,今天的大学,其实也相当于一级政府,且比很多地市级政府位置更高,985高校的书记、校长往往是副部长级,211高校的书记校长则是正厅级,简单地说,一所大学内至少有100位以上的“正县长”级别官员。其次,大学的“跑部钱进”一点也不亚于各地政府,而且,其职能范围可能还要比政府驻京办广,比如申报重要学科、博士点,评审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科技进步奖、精品课程等等。

大学驻京办的兴盛,与三大因素紧密相关。其一,985高校与211高校的校领导任命,主要来自教育主管部门。其二,我国教育拨款分散掌握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而拨款的主要方式是申报项目,审批通过立项后拨款。要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驻京办便是桥梁和纽带。其三,行政机构主导教育与学术资源配置,近年来的院士评审、科研立项、成果奖励,不时传出公关丑闻,而很显然,驻京办在其间扮演重要角色。

大学在某地设立办事机构,加强与这一地的学术研究机构、产业部门、校友的联系,为学校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服务,其实并无不妥,反而很有必要。但目前的驻京办,显然不是这种性质的机构。

而截至目前,大学的驻京办还未被纳入决策视野。而且,就算将高校的驻京办也纳入规范范畴,由于高校领导有副部长级的身份,也很有可能作为省级政府对待,加以保留。

要让功能已经变异的大学驻京办消失,必须从驻京办兴盛的原因下手。首先,要成立专门的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不再掌握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权,而是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在高校中推进政府部门希望开展的教育活动与学术研究活动。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保障了政府对学校的基本教育投入,而政府部门的立项,则体现了各校办学的差异性,促使各校展开平等竞争。

其次,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倡导教育家办学。必须改变按党政干部选拔、评价大学校长的传统模式,建立大学校长公开遴选制度。

再次,大学作为教学和学术研究机构,应当回归教育与学术本位。其核心是改变高度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平衡教育权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实行以学者的自我管理、民主管理为特征的学术本位的管理,克服高校行政化、官本位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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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丙奇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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