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通:如何摆脱无证行医背后的“法”和“理”冲突
2009年11月05日 08:28重庆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2005年12月,北京大学医学教授熊卓为到北大第一医院治疗腰疼,手术后第7天,熊卓为抢救无效死亡。熊卓为的丈夫在调查中发现,抢救的主治医生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11月3日央视《经济半小时》)

实施抢救的几位医生都是无行医资格的在校学生,这样的事实实在令人心惊:只见于“黑诊所”的现象,为何会发生在北大第一医院这种全国知名的大医院呢?

作为一名历经医学研究生教育的执业医师,笔者深知,这种让普通民众感到匪夷所思的现象绝非北大第一医院所独有。事实上,国内几乎所有的医院都或多或少为“法”与“理”的冲突所困。这里的“法”是指《执业医师法》,而“理”则是将医学生培养成一名合格医生的基本规律。

临床医学毕业生要获得执业医师证,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考试。按规定,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才能参加考试。可按照正常流程,一名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即便以最快速度获得执业医师证,他在医院无证工作的时间也将近2年。而医院如果不放手让见习医生诊治病人,见习医生临床能力的培养和经验积累也无从谈起。因此,这些无证的医生随时都可能在工作中触犯《执业医师法》。

当然,就此案例而言,如果参与大抢救的医生全部是无执业资格的实习医生,而没有执业医师在场指导,这只能说明该医院在医疗管理上出了漏洞。因为这不仅违反了医院管理的基本制度,更违反了《执业医师法》。若事实如此,则北大第一医院难辞其咎。

总而言之,要消除这种“法”与“理”互相冲突所产生的乱象,加强医院的日常管理还是第一要务,在细节上要明确带教医师和实习医生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在此基础上,改良医师执业证件获取制度,让那些早已经具备临床能力的见习医生、临床研究生们获得从业资格证书,从而摆脱“无证行医”造成的尴尬处境。

张海通(北京 医生)原题:无证行医背后的“法”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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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海通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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