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被死亡”的背后是权利的贫困
2009年11月03日 08:15中国江苏网-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熊培云

蒋立冬 绘

从“被自杀”、“被自愿”再到“被就业”,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时常感叹“我们是被字辈儿的”。这两天,“头词语被”又添新丁——“被死亡”。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听众给该台打来电话,声称他们的户口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注销了。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在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类似这样的“人还活着,户口却死了”的情况并不少见。

比如腰周庄村,据当地村干部介绍,在这个1800多人的行政村里有300多人的户籍被注销,经过现任村干部的努力仍然有200多人没有恢复。很多老年人的户口在十多年前就已经被神秘注销。十年生死两茫茫,可怜这些老年人,“在权利上死了”竟然还被蒙在鼓里。

众所周知,尽管户籍制度在中国制造了许多不平等的事实,但到目前为止,户籍所对应的同样包括一项项具体的公民权利,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每个人在这个国家生活的权利证明。所以,一个孩子没出生多久,父母便会给他(她)去上户口;同样,除非是“吃空饷”的会让死去的人继续在户口簿上活下去,一个人死后没多久,其户籍通常也会被注销。

事情当年办得何等蹊跷!按说依照规定,注销户籍有一套严格的手续: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非正常死亡的,凭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居民户口簿》、死亡人居民身份证才能到派出所办理。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是如此传奇,它的创造力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像力。一年前,我曾看过一部叫《红色康拜因》的电影,一直未忘片中两个富有想像力的场景:一是在麦地里,那位农民父亲自觉对不住儿子,于是给了一位在城里做过事的“小姐”100块钱,让她给他的儿子开开窍;二是在此之前,这位老农民长年在外面打工,待他终于回到家里时,发现不仅老婆死了,自己也死了——老婆死后,他儿子见他对这个家不管不问,于是跑到派出所把父亲的户籍给注销了。儿子的想法是,既然自己不能通过亲情将父亲从城里“引渡”回来,就在户籍上让他灭亡。从今往后,自己便成了一家之主。

显而易见,和腰周庄村的故事相比,《红色康拜因》里的想像力未免显得贫乏。同样是注销户籍,电影里,儿子充其量只能在户籍上消灭自己的父亲,而在现实生活中,腰周庄村的干部们却轻而易举地把本村老人都从户籍册上消灭了。近些年,各路专家学者、政府官员都忙于探讨人口老龄化问题与人口过剩问题,苦思冥想不得其法,没想到腰周庄村的草莽英雄们早就得出了一套瞒天过海的锦囊妙计。

此事曝光后,网上立即有了不少相似的爆料。顺着这个思路,现在中国到底有多少人口,又被还原为一个未解之谜。难怪乎有网民在新闻后面留言——怕是中国人口远超13亿,人家周口市想为国家“分忧”呢!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深思,为什么这些农民可以“被死亡”十年之久?调查显示,这些老人的户口绝大部分是在1998年被村里注销的。之所以被注销,是因为当时每个村民都要交提留和集资款,而村里为了截留这部分费用,就把老人们的户口按照“死亡”上报到派出所。让这些村干部没想到的是,老人们活过了他们的预期,活到了“当幸福来敲门”的时候。

近几年,这个时代的确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不但是针对农民的提留等费用被取消,而且现行的惠农政策还可使农村的老人享受各种优惠待遇,种地还有了补贴。关于这一点,如果是从过去看到现在,时代自然是进步了。但如果从现在往回看,就知道这一纸户籍对于农民而言是“只有义务而无权利”。近六分之一的农民悄悄“被死亡”,算起来可谓是当地老人骇人听闻地“集体死亡”了。若不是因为户籍对他们而言是“只有义务而无权利”,你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十年间大家一声不吭。

没有权利的社会令人沉睡。所以我说,此事真正令人痛心的并不在于村干部的胆大妄为,而在于多年以来农民的权利一直处于沉睡或者归零的状态。而最近两年这些“被死亡”者因为种种“惠农”政策突然群起要求努力恢复户籍,谋求复活,正好反证了这一点。在此意义上,这些农民当年被宣告“死亡”的,与其说是户籍,不如说是权利;而能让他们起死回生的,也是权利。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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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培云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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