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闫德利事件后 真艾滋病人怎么办?
2009年10月23日 07:58南方报业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闫德利事件的核心是她遭到了诽谤。不管她是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是不是卖淫女,都不应该遭到攻击

闫德利在北京一家餐馆打工,假如不是有人冒用她的名字写博客,她几乎没有机会出名。一夜之间,她成为万千网民咒骂的邪恶的下贱女人;又在一夜之间,她成为清白无辜、含冤受屈的当代窦娥。媒体为什么转怒为怜?因为她能“自证清白”。

那个博客宣称她是感染艾滋病毒的卖淫女,正在通过性渠道疯狂报复社会,并公布了279名男性的手机号码,还以创造流行语的口气说:“我的人生既然已经烂了,那就要烂出名气”。

媒体果然上当了。卖淫女歇斯底里,众嫖客自作自受,这样的新闻百年不遇,媒体如获至宝。闫德利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艾滋女”。在几乎没有任何采访证实的情况下,“艾滋女”的故事在多家媒体上传播,无数网民以道德的名义对她进行谴责和辱骂。

闫德利家乡河北容城的县委县政府急了,为了不“损害容城的形象”,让警方和疾控部门多次联系闫德利,希望她回家接受检测并配合调查。政府和公众舆论要求或者期待她做的事情,就是“自证清白”。闫德利来到容城县疾控中心查艾滋,检测结果呈阴性;她的血样又被送到保定疾控中心复检,依然呈阴性。这还不够,她又在疾控中心人员的陪同下,赶赴北京权威部门进行第三次检测,最终证实未感染艾滋病毒。同时,她详述自己的工作经历,以证明没有当过“坐台小姐”。

一个没有任何艾滋病毒感染症状的人,要在不同的地方连续检测三次,就为了证明所谓的清白。这个“清白”对政府、媒体和公众是如此重要,听到结果之后,政府宣称要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开始自我检讨,网民们的辱骂转向陷害她的黑手。我不禁为她感到庆幸,同时也为另外一些人群感到悲哀。在这场舆论狂欢的背后,还站着数量庞大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坐台小姐”,他们知道此事后会想什么?假如是他们受到这样的攻击,又如何去“自证清白”?

这让我想到接二连三的“处女卖淫案”。若干从来没有性交经历的女青年,被警方诬为妓女,为了“自证清白”,去医生检查处女膜。一旦发现“那薄薄的还在”,媒体就能理直气壮地为她喊冤,警方也无话可说。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2002年,江苏盐城女青年金某被警方指认为卖淫女,金某证明了自己仍是处女之后,警方辩解说处女也可以卖淫。警方和舆论似乎不知道,更应该强调的是,非处女也可以不卖淫。2009年发生在昆明的“小学生卖淫案”中,警方发现对方在查验处女膜时造假,立即反败为胜。就这样,社会公正寄生于一小片肉膜。我不知道全中国妇女中处女和非处女的比例,猜想后者要远远多于前者吧,当她们受到同样的冤屈时,又如何去“自证清白”?

检查处女膜本身就是荒谬的,造假不过是这种荒谬逼出的辛酸闹剧,警方及当地宣传部门竟然作为把柄牢牢抓住,实在是对现代文明的侮辱。可悲的是公众又如此买账,过度关注处女膜以致忘记了事件的核心,那就是公权力有没有被滥用从而损害了公民权利——包括非处女和卖淫女都同样享有的权利。

同理,闫德利事件的核心是她遭到了诽谤。不管她是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是不是卖淫女,都不应该遭到攻击。甚至是一个罪犯,你也不能冒他的名开博客,无中生有地说一些损害他的名誉的事情。警方应该把力气花在调查诽谤事件本身,媒体也不应该津津乐道于她的“自证清白”。(作者为媒体人)(原题:“自证清白”自己就不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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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平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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