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波: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要警惕辍学率反弹
2009年08月18日 10:07求是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年来,各地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进行了重大调整。为深入了解这次布局调整的状况,东北师大农村教育研究所于2008年对甘肃等8省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表明,一些地区通过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改善了一批乡镇中心校的办学条件,使合并后的中心校实现了一定的规模效益,促进了教育结构的优化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但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地方的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部分地区由于布局调整失当,辍学率出现反弹,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过程中辍学率反弹的原因很复杂,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教育费用骤增,家庭难以支撑。从财政角度看,撤点并校后成本是降低了,但对农民来说成本却增加了。主要表现在:一是并校后许多原来就近上学的学生因寄宿产生了住宿费、伙食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合计每年数千元的开销。二是学生年龄太小,异地就学家长不放心,不少家长选择了陪读。这样又增加了租房费等开支。三是由于寄宿费用太高,一部分学生选择了走读上学,但由于路途较远,又要承担交通费等费用。上述这些支出对于不少贫困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其次,就学路途较远,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地区在布局调整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人口分布、学生密度和地理环境等问题,盲目撤减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导致部分农村中小学生上学路途较远,有些学生往返要步行十几里甚至二三十里。有些地方虽然家校直线距离并不远,但是学生到学校要爬崎岖的山路、趟过深长的塬沟,既费时又危险。有些地方交通虽然便利,学生能够乘坐交通工具走读上学,但是很多乘用车都是农用车,即使是客车,不少也没有达到安全要求。安全问题成为家长和学生的一块心病。

第三,新校问题复杂,教学质量不高。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初衷之一是通过资源整合,提高中小学的办学质量,但一些学校合并后教学质量仍难尽如人意。一是在调整过程中由于部分地方资金投入不足,不少学校并没有相应地扩建新校舍、新实验室、新宿舍等。这导致班额过大、教学资源紧缺,不少合并后的学校班额都在50人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七八十人。过大的班额势必影响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是布局调整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很多教师都来自被撤并学校。由于编制限制、不合格教师清退难,优秀师资补充依旧困难。三是农村教师负担过重也是导致教学质量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以往人事部门核定学校教师编制都是把生师比作为惟一参考标准,农村学校的生师比是23,较城市学校的19为高。这种核定方式显然没有考虑农村学校尤其是寄宿学校、小规模学校的特殊性。这导致农村教师负担过重,很多老师要上4—5门课,周课时在20节以上。在寄宿学校很多教师还要承担或参与学生生活管理。

第四,学校条件有限,影响学生学习。虽然布局调整后学校条件得到改善,但仍难以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一是很多学校生活设施不健全,给学生生活带来困难。如小学生寄宿面临洗衣服、洗澡、就餐等难题,但很多学校相关设施并不完善,一些学校甚至连热水都无法提供。二是很多学校缺少专门的运动场、语音室、实验室、微机室等设施,不能满足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的需要。三是一些学校校舍简陋,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学校周边网吧、歌舞厅较多,治安环境较差,也使学生和家长产生畏惧心理。

通过深入调查,我们觉得,近年来的学校布局调整所取得的成就毋庸置疑,但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后续调整工作,使农民在调整中得到实惠,使学校教育质量得到提升,使辍学率有效降低,使政府教育投资效益进一步提高,还有一些工作需要做。

首先,布局调整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在对待中小学、教学点的撤留问题上,不能根据单一标准来决定。学校的裁撤、合并,既要考虑到区域内的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经济条件、地理环境,还要考虑到地方的文化特点、民族状况、人口流动和产业结构等问题,不能搞“一刀切”。国务院在《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要“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精神,进行科学研究、科学规划、科学决策,避免盲目、草率和非理性的调整行为。

其次,建立相应补偿制度,减轻农民教育负担。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过程中要兼顾各方利益,既要提高国家、地方教育投入的使用效率,又不能增加农民的教育负担。为了避免在调整中经济压力由政府财政向农民转移,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农村学生不再出现新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关补偿政策。补偿应主要包括寄宿费、伙食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几个方面。条件成熟的地方应实施免费“校车计划”,鼓励地方政府或学校购置校车接送学生上学。

第三,制定农村学校基本标准,保证农村学校建设质量。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学校的发展与建设必须有章可循。国家有必要制定“农村学校质量标准”,为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提供“硬杠”。只有这样,各级政府和学校才会提高质量观念和标准意识,也只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学校建设的随意性。“农村学校质量标准”至少要关注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校舍建设的标准,比如生均教室、宿舍面积,生均食堂、浴室面积等;二是周边环境标准,对学校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提出明确要求,对地质灾害、治安环境、交通因素等进行强制性评估,只有评估达标才予以拨款建设或扩建;三是学校软环境建设标准,对规章制度、校园文化等提出要求;四是非教师岗位标准,如对生活教师、保安人员配备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第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教师永远是教育活动中最积极的因素。各地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通过调整和优化师资配置,总体上提高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但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还需要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坚持并加强“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用超常规方式保证农村急需师资的来源;二是大幅度提高农村尤其是西部偏远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其幅度应达到足以挽留、吸引优秀师资安心扎根从教的程度;三是加强农村学校在岗教师的培训力度,培训对象不再仅限于骨干教师,内容也不仅限于新课程,要做到全员、全方位、长时间、高频次培训;四是建立不合格教师有效退出机制,同时积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工作,可在编制、待遇、晋级等方面提供特殊政策。

(作者: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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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海波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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