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正州:面对何川洋我们都是道德完人吗?
2009年07月03日 09:09珠江晚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重庆今年高考文科第一名何川洋窜改民族成份以换取加分的事件经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透露,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北大招生办在核实全部事实之后,决定放弃录取何川洋并报学校批准。(见昨日《成都商报》)

何川洋终于与北大“绝缘”,虽然北大招办主任刘明利在一番谆谆教导“所有考生以此为戒,做诚信之人,行正义之事”后,仍有“未来的道路上,北大依然欢迎他”这样热忱有加的话,但在笔者看来,也不过是以此来显得北大是如何宽宏大度的客套之语。“未来”充满变数,也就意味着何川洋的北大梦几近绝望。

一些坚决力挺北大弃录何川洋者从法不容情原则的角度,来给北大此举予以义正辞严的论证,无非是说规则特别是教育部的有关录取规定面前人人平等之类,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必须严惩;颇具 “理性”者则对北大弃录何川洋这个最终决定未置可否,只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其来一番语重心长的说教,要这个不到18岁的孩子上好这堂人生的诚信课云云。只是我认为,北大在业已跟何川洋签下预录取协议的情况下,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重庆今年高考文科状元,固然在舆论的激辩中明哲保身地撇清了自己,使自己拥有一个清白的声誉,但此举却与大学作为高等教育机构培育英才的宗旨相去甚远。

不错,何川洋是其家长利用权势弄虚作假整个违法乱纪事件的“从犯”,自始自终,他无疑是知道家长为自己伪造民族身份以求未来高考时加分这事的来龙去脉的。但须知,他被家长篡改了民族身份而 “潜伏”下来时,也是早在2006年读初三时的事,那时的他未谙世事,充其量不过是听从家长摆布的木偶。即使是现在一切舞弊事由都水落石出,他也还不到18岁。

按我国法律,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为尚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他的父母当然是炮制整个弊案的主谋,如今,其违法乱纪的父母,原身为巫山县招生办公室主任的父亲何业大被免职,身为巫山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母亲卢玲琼被予以停职反省,作为家长,他们因自己以权谋私的劣行得到相应的惩罚,难道,还要对初涉社会的孩子关上希望的大门吗?

有一个人们耳熟能详的圣经故事是说,众人捉拿了一个正行淫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要求用石头打死她,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众人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走开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是以教化青年为首要职责的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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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正州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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