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仕华之过不应遮蔽警方之错
6月22日的《新京报》报道,“昆明小学生被指卖淫案当事父母称后悔作假。”
对刘仕华夫妇,我此刻的心情可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诚然,如果报道内容属实,刘仕华夫妇确有过错。但无论怎么说,刘仕华夫妇的过错,并不能遮蔽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王家桥派出所相关民警在此案中的“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并不能自动洗刷掉他们身上的刑讯逼供嫌疑。
陈艳据称曾经卖淫,还被抓过一次,却只是罚了她1300元了事。可为什么3月16日那天,她并没有和人“做那个”,刘仕华、张安芬还是涉嫌“容留妇女卖淫”,前者被刑事拘留,后者被取保候审了呢?要知道,被抓那次可是“捉奸捉双”了的,而3月16日那次却是“无直接证据”的。
我希望昆明市公安局向社会做出的承诺不要成为一张废纸:公安机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决不遮掩,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民警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邝子谦(职员)
作者:
邝子谦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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