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多少控烟呼吁都不如一部反烟草法律
2009年06月02日 08:16东方早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中国卫生部门呼吁世界最大规模的控烟宣传——在全国每年约1000亿盒卷烟的包装上,印上折寿、自残、致癌、畸形胎儿等健康警示图形。(6月1日《新京报》)

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健康警示;口号是:图形警示揭露烟害真相。但这样的口号能否在我国产生效果还需要观察。这是因为,尽管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是不少国家烟盒上常用的图形;尽管国内专家联名上书,尽管有无数的机构大声呼吁,然而国内的烟盒上不仅不见警示图形,反而是精美的广告。这不能不说让人十分遗憾。

如果各方呼吁都换不来烟盒上的警示图形,似乎只能以生命的名义敲响警钟了。据统计,中国吸烟者超过3亿,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者超过100万,而且,烟民数量每年还以300万人的速度增长。我们究竟付出多少生命才能终止漂亮烟盒?众所周知,生命权是自然人生命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是超越一切的最高价值,因而,对生命权的保障是国家对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从某种角度而言,漂亮烟盒的顽固存在,就是对生命权的一种侵犯。

统计显示,从1982年到2003年,中国烟草业累计实现工商税利高达10000余亿元,是同期国家财政收入的9%。国家税务总局出炉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排行榜上,烟草制造业依然稳坐第一把交椅。这或许是某些部门不愿意控烟之主因。有关方面可能只算烟草创造了多少税收这本账,却没有计算清楚社会为烟草所付出的高昂成本。这样的算账方式不仅不合理,而且缺乏起码的生命与权利意识。

控烟应当成为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但就烟盒图形而言,却主要是国家烟草主管部门的责任。

当然,造成今日控烟被动局面的还有我们的立法机构。我国目前仅有一部支持烟草发展的“烟草专卖法”,而国外早已经出台了反烟草法律。比如,西班牙就出台了以控烟为目的的《新烟草法》;在德国,虽然青少年吸烟率在下降,但欧盟委员会警告德国说,他们需要按照欧盟的指导方针加紧制定反烟草法律,否则将受到欧洲法院的法律制裁。

其实,多少控烟呼吁都不如出台一部反烟草法律。北京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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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海宁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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