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5时30分,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与邓玉娇结束一天会谈后,告知记者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邓玉娇案发当天的内衣内裤至今没被警方提取,而是被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而此时,已经距离案发有11天之久。(5月22《广州日报》)
提出对内衣内裤进行鉴定无非就是想证明,死者邓贵大对邓玉娇施暴留下的痕迹——残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其它物证,指纹谁都清楚,其它物证是什么?无疑可以随意想象,甚至乎可以想象成邓玉娇已经被强奸。
据律师说,邓玉娇明确表示受到性侵犯,这点无须置疑。但是性侵犯是个比较广泛的词,性质有重有轻,语言挑逗是一种,把其推倒在沙发上是一种,强奸也是一种,性侵犯轻重对案情全过程的判断至关重要,究竟是那一种,作为律师已经对邓玉娇进行了接触,应该把真相告知公众,可是没有。
两位律师敢接此震动全国的案件,应该是有一定的功底,大大小小的案件都已经经历过,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可是21日下午,两位律师走出看守所后,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与上午会谈结果不同的是,夏霖律师一度痛哭失声,多次失态,当即要求媒体通过网络发送一份“求救”信息。痛哭失声,说明受到很大的刺激,心理难以控制,但究竟是什么使他们如此难过,不得而知?
邓玉娇案,舆论基本是一边倒,对官员的死同情的很少,而更多的是为女服务员的行为进行辩解。不少网友认为,女的遭到侵害进行反抗是自然的,是一种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自卫。对腐败行为的憎恨,对女子同情,网友的心情可以理解,也可说是正义的呼声,但是感情不能替代法律,杀死一人,伤一人,不论其有意还是无意,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都得按照法律来定量,谬论替代不了法律。
邓玉娇案,巴东警方先后于13日和18日两次进行了通报,20日,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又接受了专访。可以说已经重视,程序上也到位,从案情来看没有很大的区别,无非就是在个别词句上有所不同,案情的经过基本上是一致。
如今律师提出要鉴定内衣内裤,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不知是个什么情况,是案情有了新的发现呢?还是巴东警方通报不实,不得而知?律师有要求,合理的当然要采纳,但是提出此要求的根据是什么,总得让人明白。如此案件到了这种程序,有什么不可以说?弄出一副很神秘的模样,更让人引起猜想,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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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瑞明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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