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飞
在广东两会上,民盟广东省委文化委员会主任余庆安认为,改革开放超过30年,新阶层社会人士也应该进入参与政协事务,但不能将此错误理解成赚钱能力强就能进政协,“不应该让商人掏钱进政协”。余庆安对记者说,“某些地方性政协组织确实存在此情况,这是由于个别党政领导之中出了问题。”(1月31
日《广州日报》)
余安庆委员的观点中,实际上包含了两种情况,那就是商人进政协和掏钱进政协。既然如此,就很难一口断定这两者都对或者都错,而是需要区别看待具体分析。
首先来看,商人能不能进政协?商人的更书面化的称谓应该是工商界人士,他们中的民营企业家又被称为新社会阶层。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政协,其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相应地其成员也就包括了民主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代表、各民族和社会各界别代表以及特邀代表。商人如果加入了民主党派,那么他们进政协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即便不是民主党派成员,他们依然可以作为工商界别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政协,这符合政协章程和宪法的基本精神,并不存在特殊悬疑。
真正值得讨论的恐怕还是掏钱进政协的问题。政协委员有着明确的产生程序,包括提名推荐、协商确定建议名单、表决通过和向社会公布等基本环节。很显然这应该是一个严肃的和公共的运作过程,其间并不存在要政协委员本人上交费用之类的要求。所谓“掏钱进政协”,无论是委员主动还是被动,无论是钱掏给了某个组织还是个人,都逃不掉腐败的嫌疑。从本质上说,它跟买官卖官并无太大区别。同样是权钱交易,买官卖官交易的是官帽,掏钱进政协交易的是政协委员的头衔。
在商人进政协与掏钱进政协之间,要反对的显然是涉嫌腐败的掏钱进政协。少数商人之所以甘愿破财获得一个政协委员的身份,其目的不过是要挣得一个所谓“红顶子”,一方面可以在日后的经营中获得一份额外的社会资本,一方面也可以在不法勾当暴露时用于自保。而“个别党政领导”乐于投其所好,这背后除了贪腐邪念之外,并无太多值得挖掘的动机。但是,掏钱进政协恐怕并不能作为商人进政协的主流和常态。在一个以经济发展为主旋律的时代,商人通过进入政协参政议政并发出他们的诉求,应该算是一种很正常很自然的现象。
也许人们忧虑的是商人的声音过于强大,这完全可以通过合理设置界别代表方案的途径来调整。一些商人在地方两会上的出格言论,也的确引发过全社会的侧目,但是只要能够保证平台是开放的,言论是自由的,任何出格言论都会在公共舆论空间中得到批评性回应。而所谓参政议政的水平,也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去提高,而不能成为阻止商人进政协的理由。掏钱进政协的问题说到底是腐败问题,理应以反腐败的措施进行治理。商人进政协与掏钱进政协不能有意无意地混同起来,否则很有可能引发和加重社会对一个阶层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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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东飞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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