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征收条例》出台前强拆不能有狂欢夜
2009年12月18日 13:18现代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赵勇(现代快报评论员)

拆迁条例的废除已无悬念,已形成草案的《征收条例》虽然目前仍在内部征询意见,但已现出很多亮点:比如重新界定公共利益、征收主体只能是政府、先补偿后拆迁。《征收条例》对拆迁思维的改变,是颠覆性的,限制权力、保护私产,是它的底色,因此,条例出台后拆迁成本的增加,也完全可以想象。

但从法律意义上说,目前仍未废止的拆迁条例,仍然是一些地方政府手中的尚方宝剑,不断出现在媒体上的强拆事件,让人焦虑——一些地方政府会不会赶在《征收条例》出台之前,用完拆迁条例的最后一丝威力,让很多人成为阳光来临之前的牺牲品?

最惨烈的是跟唐福珍一样以自焚对抗强拆的北京居民席新柱,面对席新柱的自焚以拒,强拆人员说出了一句极其残忍的“你点啊”,最终席新柱点火自焚,烧成重伤。席新柱自焚一事发生在拆迁条例已经摇摇欲坠的12月14日。最新的强拆例子来自黑龙江省东宁县。12月17日的《东方早报》报道说,这个县今年提出三年内拆除县城内剩余60万平方米平房的目标,持续不断的强拆导致了拆迁户被打甚至自焚等诸多悲剧,但该县县长任侃还告诫“钉子户”:不要以东宁人民为敌,不要以卵击石。

不知道有多少地方的政府,也在导演着拆迁条例废止前最后的疯狂,不知道有多少席新柱一样的普通人,眼睁睁地看着《征收条例》即将呱呱坠地,却仍然不得不用自己的身体对抗强拆者的推土机?拆迁条例还未废止、征收条例还未出台之间的这段空白,莫非注定是权利最后的黑暗地带?如何在征收条例出台之前,杜绝强拆事件再次出现,是必须回答的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坦然承认,修改拆迁条例的各方意见分歧较大,这也就是说,从草案最终定型再到公开征求意见,再到最终出台征收条例,必然有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征收条例关系重大,必须寻得最大程度的利益平衡,万万急不得。有很多人建议征收条例应该简化讨论程序尽快出台,这个思路很危险——一旦征收条例仓促出台,无法最大程度保护民众利益,最终受苦的,还是老百姓。征收条例草案必须接受最广泛的民意检测,草案征求民意的过程也应适当宽松,以让民众有充裕的时间表达意见,这样的等待,即使有点痛苦,也是一部良法出台必须承受的代价。

但在另一方面,在征收条例出台前的这段时间,想办法遏制地方政府突击拆迁,却是不能等的事情。现有拆迁条例既已被证明弊病重重,是典型的恶法,并且很快将废止,那就绝不能让它继续伤害民众。中央应该下发通知,在征收条例出台之前,各地谈不拢的拆迁一律暂停,等征收条例出台之后再依法操作。如有突击拆迁的情况出现,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要被问责。如此,才能让那些仰望征收条例的人们,不再像自焚的席新柱一样,倒在阳光来临前的黑暗之中。

狂欢夜   强拆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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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勇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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