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傅万夫
近日,昆明市出台针对公职人员的"戒酒令",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在公务接待中强行劝酒和逼酒者将被问责。据称,此举在全国首开公职人员劝酒挨罚的先河。(12月17日《人民日报》)
表面上看,昆明对公职人员强制性"戒酒"的初衷貌似有着积极的意义。首先是人性化关怀。有问卷统计数据显示,公职人员脂肪肝和"三高"患病率相对于普通脑力劳动者分别高出4.4%和3.2%。问责劝酒和酗酒所能起到的震慑作用,或许可以间接地为公职人员的身体健康提供一些保护。还有就是遏制公款吃喝。我国每年公款大吃大喝消费数千亿,某种程度上,戒酒多少能给公款吃喝退退烧。
但如果从根深蒂固的官场酒文化上来看,这种貌似严厉的问责却是一种特别诡异的掩饰。中国酒桌上的官文化是源远流长的。我们可以从一些历史剧中看到,不管是两国之间谈判,还是两军之间讲和,酒都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道具。
沿用至今,酒桌上的官场文化更是丰富多彩:"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才放心;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干部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干部没人要"。这些颇具艺术性的顺口溜所带来的启示,就是为什么公款吃喝三令五申却似高射炮打蚊子的关键所在。在如此底蕴深厚的官场酒文化熏陶下,昆明市负责制定劝酒问责制度的官员们能否独善其身都两说,还谈何来问责他人?
其实,这种官场文化在酒桌上的表达,展现的是一种伪酒文化。而问责劝酒,不过是给这种伪文化套个马甲,无法撼动这种伪文化坚若磐石的根基。那些貌似"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制度,只能是官员装裱政绩的门面而已。
如果从问责劝酒的制度性作用上说,这种禁令其实是廉政建设上的倒退。关于公务接待,曾经有过很多规章制度。从不准公款吃喝,到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再到劝酒要问责,严厉的制度却演绎着越问责越软弱的怪现象。这种倒立的金字塔管理,很尴尬地反讽了那些道貌岸然的问责制度。
一些地方政府总习惯于对一些已经实施的规定进行"翻拍"。但制度不是影视作品,如此反复重复,甚至越改越乱套、越业余所带来的"无尽愁"或许才应该是问责的真正目标。否则,就算规定公务接待喝酒超过一杯就问责,也只能是一张老虎的画像,用来吓唬吓唬病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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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万夫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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