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华:抓紧制定之时须警惕抓紧拆迁
2009年12月18日 08:02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肖华作者文集

16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专家研讨会,邀请包括此前建言全国人大审查《拆迁条例》的4位北大法学学者在内的专家,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提出意见。主持座谈会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会后表示,新拆迁条例草案不久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公众与学界诟病多时的现行条例肯定同时废止。

就在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之时,有关拆迁的新闻不断,有强制拆迁引发冲突,也有忙中出错,拆错了房子,搞得人家无家可归……

从这一个个拆迁的新闻中,我们感受到一股大拆快拆之风扑面而来。也许对拆迁者来说,拆迁现在要做到的就是一个字“快”,再不拆迁就来不及了,所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以后要拆迁的全部拆掉,甚至有的连户主都没有搞清楚,就开始拆迁了,结果发生了张冠李戴的事情。

一些地方为什么这么着急拆迁,原因不言而喻。国家正在制定《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一旦这个条例出来,《拆迁条例》将废止。在现在的拆迁条例中,赋予了政府和拆迁公司很大的权力,可以不为了公共利益而拆迁,可以不给补偿先拆迁,在采取强制措施上也有种种的便利。可是即将制定出台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政府和拆迁公司种种特权很有可能取消。应邀参加研讨会的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就透露,目前修改方案已形成草案初稿,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因此没有人怀疑,《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实施后,拆迁的成本会增加,过去能轻易拆迁的恐怕以后不会那么容易了,以后拆迁户的利益会得到最大的保护,拆迁公司再也不能任意所为,政府恐怕也不能帮开发商强制拆迁了。好在新办法出台尚需时日,“老条例”还有效,不抓紧时间怎么行?

《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正在抓紧制定是好事,但是我们看到要制定出《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恐怕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要经过很多程序,如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征求意见等,因此再怎么抓紧也要经过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些一而再发生的不合理拆迁,一些地方会不会利用这段时间抓紧搞不合理的强制拆迁呢?近期发生的拆迁新闻更增加了人们的担忧。对此国家有关部门不能不有所警惕,有所考虑。

在机构改革之前,我们经常采取进人暂停的措施,那么我们在拆迁上能不能像搞机构改革一样,在《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没有出台前,有争议且矛盾较大、难以化解的拆迁一律暂停,等《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出来后,再按照新办法执行呢?公民一己之见,仅供有关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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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集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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