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矿难为何如幽灵一样挥之不去
2009年11月25日 08:26珠江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王石川

23日上午,国务院调查组针对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瓦斯事故召开首次全体会议。据新华网报道,任此次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的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说,根据对黑龙江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现场初步分析,事发矿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是一起责任事故。(11月23日中新社)

矿难为何如幽灵一样挥之不去?

关注矿难本身,更要关注矿难发生的两大怪圈。其一、每年的冬季,便是矿难的高发期。多年前,就有人意识到了这一怪圈的存在。比如,在2006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不完全统计,2006年10月—11月份,全国共发生矿难22起,总计322人死亡。

如果将目光向前延展和向后延伸,即可发现冬季是矿难频仍期。据报道,2002年以来,我国几乎每年冬季都有特大矿难发生。无论是造成148人死亡的河南大平矿难,还是造成214人死亡的辽宁孙家湾矿难;无论是造成166人遇难的陕西陈家山矿难,还是造成78人死亡的山西屯兰矿难、171人遇难的黑龙江东风煤矿事故,都发生在10月至次年2月间。(11月22日《中国青年报》)究其原因,冬季,煤炭需求量大,需要煤炭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但越是如此越更应该提高安全意识,但为何放松警惕了呢?

其二、矿难发生总是接踵而至,教训仿佛如耳旁风。众所周知,就在前不久,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发生了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随后,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称该事故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导致的责任事故,暴露出诸多问题。悲剧就在眼前,鹤岗为何毫不警醒?其实,不说别的,就是在黑龙江,矿难也是时有发生,为何引不起鹤岗的痛感?

其实,这两个怪圈可以归结为一点,即制度执行不力、监督不力,如果得力,也就无所谓怪圈。“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被称为我国安全监管方面的老问题,但为何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并不能根除这一老问题?是的,一定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挂在心上,抓在手上。发展是第一要务,但发展不能用职工的生命和鲜血来换取GDP,不能追求带血的GDP。但为何我们那么多的规章制度,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虚置?嘴上说的和实际做的为何不一致?仅有制度还不够,没有执行,没有监管,制度便是废纸,悲剧便会延续,鲜血依旧白流。

矿难   幽灵   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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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石川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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