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辉林:现在搬出代表来 晚了
作者:邓辉林
搜狐网10月31日的一条新闻标题很贴切:《人大代表资格成黎强挡箭牌 受审时跟法官开玩笑》。
看看这位“强人”如何找法官寻开心:法官提醒其珍惜当庭发言权利,被黎强说成“原来是在关照我”,公诉人指控其指使黎德明等安排社会闲杂人员摆平纠纷时,黎强当庭叫屈:“尊敬的法官大人,我头脑是清醒的,我当时可是重庆市的人大代表,我只是叫人找警方处理这件事情,怎么会找社会闲杂人等去处理?”
这句叫屈之辞乍一听很正确,但细一琢磨很荒唐。不当“黑老大”,不危害社会,是公民起码的行为准则。作为人民“代表”,更应争当守法模范。按照黎强的逻辑,人大代表的身份就等于没干对不起人民的事,官员就等于不会贪腐……岂不荒唐可笑?黎强搬出“人大代表”身份来证明自己无罪,堪称重庆2009年度最大的黑色幽默。
从此次重庆的打黑成果中,就能找到反驳黎强的教材。媒体早就披露,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富豪陈明亮,乃重庆渝中区人大代表;涉嫌垄断重庆猪肉市场的王天伦,为重庆大渡口区政协委员。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称,一些黑恶犯罪头目披上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光环,寻求“政治庇护”,以黑养商、以黑护商的特征明显。
看来,只要私欲膨胀,极少数代表、委员也是会跟群众玩“反水”的。一些变了质的代表、委员在乎政治身份,不过是借助这块“金字招牌”捞取利益。
中央政法委近日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不但会向经济领域扩张,同时会向政治领域渗透。看来,不仅群众的眼睛一直是雪亮的,中央也已对戴“红帽子”的“黑社会”保持高度警惕。面对这种打黑态势,黎强之流想用“红帽”金钟罩抵挡打黑倚天剑的梦想,跟他原创的黑色幽默一样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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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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