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班6.5小时:公务员工作效率高?
2009年10月29日 08:17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近日有泉州网友发现当地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上班时间只有6.5个小时,比正常的时间缩水了1.5个小时。对于网友质疑公务员上班时间“缩水”及“太闲”的说法,泉州市政府工作人员回应说这是多年的“惯例”,上班重要的是讲究“效率”。(《东方早报》10月28日)

据记者查询相关信息,发现当地确实从2000年就有了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6.5小时工作制的规定。其实,何止在泉州这才是“惯例”?稍稍在网上查询一下,就会发现,全国许多地方、城市的公务员作息时间均大体如此,反倒是真正超过8小时的情况极为少见。

但将这种“惯例”扯到“效率”身上,并通过暗示公务员工作效率特别高,来证明这种惯例的合理性,就显得非常滑稽可笑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并没能拿出切实可信的正面证据,笔者这里倒是有两个反面证据。

其一,是最近中国调查网上的一项网上调查,对于“您认为您所在城市的公务员工作效率高吗”的问题,47.8%的人选择的是“低下”,而选择“高”的仅占“20.4%”,其余31.6%的选择“与我无关”。其二,是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此前公布的“中国企业员工敬业指数2005年度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政府机关或公用事业单位员工敬业程度最低、排名最靠后。

公务员是从事公共服务的职业,其所在均是公共服务机关,其工作效率究竟是高还是低,作为被服务者的公众无疑才最有发言权,相应地,他们的看法也最有说服力。

其实,公务员每天6.5小时工作的事实之所以引人关注,进而让许多网友感到不满,并不仅因为大家嫌公务员“太清闲”,不能充分地为自己服务,也在于,与公务员工作时间相比,时下太多行业的工作时间普遍很长,远远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界限。

网上调查显示,公司员工中,表示“常常加班”的占到67%,“偶尔加班”的25%,而“从不加班”的仅7%。至于加班时间,19%表示平均加班时间为“1-2小时”,46%为“2-4小时”;34%为“在4小时以上”。而最让人郁闷的是,超过80%的人表示加班没有加班费。

如此鲜明的对比、反差,显然与“工作效率”没有任何关系,有关的只是权利的保障和实现程度,或者说,二者工作时间的反差,见证的仅是权利的巨大落差——这既包括直观的劳动休息权、报酬权,也包括背后更间接隐蔽的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这也就不难解释一线的民工荒,和4000:1的公务员考录比了。

湖北荆门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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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贵峰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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