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预算公开到预算民主还有多远
2009年10月29日 08:10长江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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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近日公布114个市本级部门预算,被视为走向“阳光财政”的壮举。市民踊跃查看导致网站瘫痪,其实也同样可以看成是壮举,因为民众的目光就是阳光。如果民众不去查阅,就不会有这样的头条新闻:9家政府机关幼儿园一年获得财政补贴6000万元!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服务千万人的市公交系统,一年财政补贴7000万。

这样明显不合理的预算是如何形成的呢?为什么能够经由人大审议通过呢?又怎么就能常年如此以至于被认为是“历史遗留问题”呢?

政府机关幼儿园享受财政补贴其实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04年广东省两会上,几家省直机关幼儿园预算达2000万元就引起过人大代表的强烈质疑,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人大代表这样直接强烈地对预算表示否定,都算是新闻猛料了,但并没有出现否决预算这样的事情,虽然这是宪法赋予人大的权力。

单有信息公开是不够的。在财政预算没公开的时候,民众要求公开;在财政预算部分地公开以后,民众要求全部公开,不留灰色;在财政预算部分地公开以后,民众都能积极地查阅预算,向政府提出疑问,因为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意义所在;在民间提出疑问以后,民众要求政府必须给出解释,要求明年的预算中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在财政补贴机关幼儿园这一具体事项中,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合理的、令民众满意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力量应该如何继续推动这一议题、如何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呢?如果人大和政协都不能否决明显不合理的预算,社会力量的事后追问能够遏制不合理的预算么?

政府应社会要求公开预算,这只是一个开始。在现阶段,如何凝聚所有可能的制衡力量,怎样让舆论力量与体制内力量对接,以何种策略与行政部门互动、对话,最终实现预算形成及审议过程的民主——这些问题既具体又困难,但要想完成推动预算民主的使命,这些问题又都是无法回避的。

10月28日《南方都市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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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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