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福利院强卖超生婴儿是阳光下的罪恶
2009年07月03日 09:09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作者:陈方

面对他们难以承受的超生罚款,一些超生父母默认女婴被计生办抱走而免于罚款。那些女婴到福利院后,却被“制造”成孤儿或弃婴,等待国外家庭出“抚养费”来领养;计生办、福利院从中牟取暴利。

2003年至2005年间,贵州镇远县每年至少有100多个超生婴儿被强行抱到该县福利院。你可以谴责那些生活于贫困地区的父母们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你可以谴责当地计生办强行抱走孩子而免于罚款的粗暴方式,但对于福利院和计生办联手将这些超生的女婴“制造”成弃儿卖到国外牟取暴利的行为,愤怒与谴责恐怕远远表达不出你内心复杂的情感。

社会福利院是社会救助体系一个不可或缺的补丁,是文明和进步的标志。那些入住福利院的老人和儿童,都是这个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希望能够从福利院里寻求庇护。然后,关于福利院的种种丑闻却时不时地被媒体曝光。譬如2005年11月,湖南省祁东县警方在侦破一起团伙贩婴案中,发现其幕后指使竟然是福利院,这些人贩子与福利院勾结,将数百婴儿送入涉外收养渠道,从中牟取暴利。这些丑闻足以“毁灭”福利院在众人心目中的形象。当老年福利院变成“养老集中营”,当儿童福利院变成“贩卖儿童中介”,“福利”二字又从何谈起?

镇远县福利院将这些超生婴儿“改造“成孤儿或弃儿后,完全以“合法”的途径将他们卖给了国外领养者,领养者手续齐全,“贩卖者”似乎也无可追责。这是赤裸裸的“阳光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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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方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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