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2009年6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才知道有河北考生冯艳因高考政审而差点被拒面试之事。
这一报道像一记闷棍把我打回到50年前。我还以为那是我们那个时代特有的政治现象,考生因为家庭成分不好,直系甚至旁系亲属有问题,结果政审通不过而考不上大学,或即使考上,也被分配到最艰苦最危险的专业。
2007年6月份,有媒体刊发一篇题为《“文革”前高考“不宜录取”政策的回忆》说的就是这种现象,我因为有过亲身经历,受其启发,也写了一篇《更重要的是录取公平》刊登在《社会学家茶座》2007年的第六辑上。我还以为50年后的今天录取的依据只是学生的能力,或简单地说,是以考试的分数来决定的,没有想到竟然还有政审在起作用。而且更没有想到,这个政审还跟50年前一样,只是因为考生冯艳的父亲有过因上访而被拘的前科,所以考生的政审差点不能通过。冯艳的父亲还只是因上访而被拘,因为上访理论上并不犯法,否则我们各级政府还设立信访办公室做什么?———近来沈阳大学甚至还开设了信访专业。说起来这事比我的父亲还小得多,而我父亲是“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里的“右派分子”,而且还是剥削阶级里的一员,但即使是那样,我也还是在1958年最讲成分出身的年代里考上了大学,尽管是分配到采煤专业里。而半个世纪过去,考生冯艳的运气竟然比我还差?
我不敢以这个例子类推开去,但我又不能不想到,时至今日,如果有某人的确犯了××罪,那么他的子女是否也就从此没有了前途呢?不但高考被拒而且连找工作也发生困难了呢?这种株连还发生在21世纪的今天,我觉得不像是真的。
其实我直到去年才知道,就是30年前刚恢复高考时,政审也还是存在的,据一些回忆录说,当时如法律系也还是不录取家庭出身有问题的学生的。我也还保存偶然到手的一件高考档案,上面的确有考生原属中学的政审意见。但这回冯艳的政审怎么会落到一个小小的派出所长手上呢?我真是弄不明白。更重要的是这个所长还说是依据有关规定这么干的。那么现在的政审规定到底是什么内容,能不能公开出来让大家心中有数呢?索性说清楚,让考生该干吗干吗——— 如果考生家长有过不良记录的问题,你就认了,不必参加高考,用参加高考的努力去找个合适的工作算了。也许我真有点孤陋寡闻了,讲话有点语无伦次了。但我必须承认,我刚读到这条考生遭遇政审阻挠消息时,我真的有点像被打蒙的感觉,不相信这样的事是发生在今天。感谢《新华每日电讯》让我看到了这条消息,虽然该报也是摘引《检察日报》的,但总算开了一点我的眼界。
(作者系复旦大学教授)
作者:
周振鹤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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