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九器:“央企退房”需进行一场反思
2010年03月29日 07:48华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 马九器

国资委下发非地产主业央企“退房令”已一周,但78家央企当中仅有两家付诸行动,大多非地产主业央企的房地产业务还在正常运作当中。(3月28日《扬子晚报》)

尽管国资委发出了“央企15日内提交退出房产领域的时间表”号令,不过就当下央企经济结构的复杂态势和利益集团的能量比较而言,一纸退房令就想彻底终结许多央企的房产梦想,实在是难上加难。几乎所有央企早已不是简单个体,子公司、孙公司……盘根错节、千丝万缕,一纸行政命令带来的结果很可能只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全新版本。而且,千万不要低估央企的活动能量,它们与行政权力的微妙关系、对决策者们的游说能力,绝非舆论的一时非议所能遏制。

全国两会刚刚结束不久,央企地王就频频出现,汹汹舆论是促使国资委下发“央企退房令”的直接原因,但是事出仓促必然准备不足,“退房令”始终没有给出制裁的大棒,没有制裁强力做后盾,势必削弱“退房令”的执行力。

加之舆论的关注是起伏不定的,公众的关注热度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冷却,在“央企退房”主要靠舆论推动的背景下,一旦公众热情渐渐冷却,监督动力弱化,谁能相信央企会不折不扣地执行退房令?谁能相信国资委会坚定不移地将退房令执行到底?

事实上,“央企地王”只是 “央企错位”现象的一种病象而已,仅仅就“央企地王”头痛医头,寄望于一纸“退房令”,本质上无法解决近年来央企身上的一些病灶。别说央企很难不折不扣地自觉执行退房令,即使国资委旗下的央企真的退出了,那么非国资委主管的诸多央企照样可以频频制造地王,频频背离国企所担负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央企地王”的本质是大型国企慷国家之慨,利用国有雄厚资金和特殊政策,在住房这一国民公共需求中,一味追求高额利润。央企不是一般的企业,它的身份首先是国企,这一方面说明了它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实力和特点,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利润不是它的唯一目标,在很多时候,它必须承担这个国家为国民提供物美价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责任。比如在住房问题上,摆在央企等国有大型企业面前的是两条路:一条是扮演纯粹的商人,以赚取高额利润为最大目的;一条是以公共品提供者角色进入其中,以提升公众福祉为主赚钱为辅。

中国正在进行一场巨大的转型,民生需求正成为当下最主要的国家逻辑,一切发展莫不以满足和提升民众需求与福祉为基础。在这个逻辑下,早已摆脱困境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的央企及国有大型企业,应当在责任和逐利的选择中,开始较多地向前者倾斜,毕竟它们的身份决定了“为国家服务为民众服务”才是根本目的,而逐利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现在很多央企和国有大型企业,在责任和逐利中失去平衡,厚利薄义,所以,社会公众和舆论才对“央企地王频现”生发诸多不满,才对央企尤其是垄断央企诟病不止。

因此,有必要在诸多层面对央企们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一场彻底思考,包括法律方面的思考,厘清在央企国企高速发展情势下,权力触角的边界在哪里?责任和担当又在哪里?有效的监管在哪里?否则,没有边界的央企国企们,就像没有监督的权力,一定会制造出种种不公。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病灶不除,病象难免按下葫芦浮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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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九器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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