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地方政府何时“就位”?
2009年12月18日 08:08新华社 】 【打印共有评论0

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反映的不只是住房的供求关系,还牵扯到诸多社会矛盾,如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腐败、房地产商的暴利等问题,很多问题都影响到社会公平。这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动向始终受到广泛关注的基本原因。

近年来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相继出台了不少政策,如2005年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但收效都不明显,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执行不力。

房地产行业的高关联性,使大多数地方政府产生依赖心理,除了“土地财政”情结,还有税收考虑,因而在执行国家调控政策时畏首畏尾,一些地方把国家调控政策高高挂起。在个别地方,与房地产相关的部门领导干部甚至公开为房价上涨、开发商“捂盘”帮腔。

“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改善民生重点任务之一。房地产发展对GDP增长、财政收入的贡献与百姓“住有所居”之间并不矛盾,关键看各地政府能否处理好其关系。片面追求GDP增长、财政收入,忽视百姓对保障和改善住房的基本需求,必然导致房地产开发走偏,引起社会矛盾。

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各地政府应及时“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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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华社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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